[发明专利]光致变色材料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63048.7 | 申请日: | 2010-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17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崔东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丽大学校产学协力团 |
主分类号: | G03C1/73 | 分类号: | G03C1/73;C09B57/00;G03C1/685;C09B19/00;C09K9/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陈平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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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材料 | ||
1.一种光致变色染料,所述光致变色染料包含:
至少两个光反应性基团,其中
第一光反应性基团被设计为对具有第一强度的辐射响应而经历第一光致变色反应,且第二光反应性基团被设计为对具有第二强度的辐射响应而经历第二光致变色反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第一光反应性基团被设计为在所述第二光反应性基团经历所述第二光致变色反应之前,经历所述第一光致变色反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第二强度大于所述第一强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
所述第一光反应性基团具有第一共轭体系,且所述第二光反应性基团具有第二共轭体系,且其中
所述第一共轭体系是在所述第一光致变色反应被诱发时获得的,
且所述第二共轭体系是在所述第二光致变色反应被诱发时获得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第一共轭体系具有第一共轭键长,并且所述第二共轭体系具有长于所述第一共轭键长的第二共轭键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第一光反应性基团和所述第二光反应性基团之间的摩尔吸光系数差大于或等于约5000L/mol。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当强度为约50mW/cm2至约100mW/cm2的光被所述第一光反应性基团吸收时,诱发所述第一光致变色反应,且当强度为约150mW/cm2至约200mW/cm2的光被所述第二光反应性基团吸收时,诱发所述第二光致变色反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光反应性基团各自为以下各项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螺吡喃化合物、螺噁嗪化合物、二芳基乙烯化合物和俘精酸酐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光致变色染料由式I的结构表示:
[式I]
其中,
X和Y独立地表示氢、电子给体基团或电子受体基团,所述电子给体基团选自氨基、烷基氨基、二烷基氨基、烷基、烷氧基、久洛尼定或联苯基、以及它们的组合,所述电子受体基团选自氰基、氧化氮、卤素、三氟甲基、二氰基乙烯基或三氰基乙烯基、以及它们的组合,但是如果X表示电子给体基团,则Y表示氢或电子受体基团,且如果X表示电子受体基团,则Y表示氢或电子给体基团;并且R1至R16独立地表示氢、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8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8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8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8共轭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或者这些取代基一起形成亚烷基或亚烯基链,从而构成芳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致变色染料,其中,所述式I的染料选自式I-1至I-8和它们的组合:
[式I-1]
[式I-2]
[式I-3]
[式I-4]
[式I-5]
[式I-6]
[式I-7]
[式I-8]
其中,
R′和R″独立地表示氢、卤素、取代或未取代的C1-8烷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1-8烷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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