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氮化硼复合物粉末的化妆品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66646.X | 申请日: | 2010-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50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伊藤久雄;山木秀行;榎本直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奈儿香水美妆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19 | 分类号: | A61K8/19;A61K8/29;A61Q1/02;A61Q1/06;A61Q1/10;A61Q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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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氮化 复合物 粉末 化妆品 组合 | ||
1.一种化妆品组合物,包含氮化硼复合物粉末,其中金属氧化物颗粒附着于由氮化硼组成的基底材料的至少一部分表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氧化物是选自二氧化钛、氧化铁、氧化锌和氧化铬的一种物质或者两种或更多种物质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金属氧化物包含二氧化钛、氧化铁黄、氧化铁红和氧化铁黑的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3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金属氧化物的总重量,所述金属氧化物包含50-95.8wt%的二氧化钛、3-35wt%的氧化铁黄、1-11wt%的氧化铁红和0.2-4wt%的氧化铁黑。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当通过激光衍射散射法测量时,所述氮化硼复合物粉末的平均粒径为2μm至35μm。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当通过激光衍射散射法测量时,所述氮化硼基底材料的平均粒径为1μm到30μm,并且当利用扫描电子显微镜测量时,所述金属氧化物颗粒的平均粒径为0.1μm到2μm。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氮化硼基底材料/金属氧化物颗粒的重量比为75/25至30/70。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进一步包含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的组分。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基于化妆品组合物的总重量,其包含0.1-50wt%的所述氮化硼复合物粉末。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为化妆用化妆品或护肤用化妆品的形式。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为液体粉底或粉状粉底的形式。
12.根据权利要求10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为唇膏、眼影、眼线膏或睫毛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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