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发光面板及其制造方法以及有机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67617.5 | 申请日: | 201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600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松岛英晃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33/22 | 分类号: | H05B33/22;G09F9/30;H01L27/32;H01L51/50;H05B33/10;H05B3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徐健;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发光 面板 及其 制造 方法 以及 显示装置 | ||
1.一种有机发光面板,是排列多个像素部而成的有机发光面板,
所述多个像素部的各像素部具有发光色互不相同的按顺序排列的多个发光部,
各发光部包括基底层、有机发光层以及第2电极,所述基底层包括第1电极,所述有机发光层与所述基底层对向设置、涂覆含有与各发光色对应的有机发光材料的墨而形成,所述第2电极相对于所述有机发光层形成在与所述基底层相反一侧,
同一像素部内的所述多个发光部至少具有从一侧向另一侧依次被涂覆与各发光色对应的所述墨而形成所述有机发光层的、位于一侧的被第1轮涂覆对应的墨的第1发光部、位于中央侧的被第2轮涂覆对应的墨的第2发光部、以及位于另一侧的被第3轮涂覆对应的墨的第3发光部,
在所述基底层的上方设有区划所述多个发光部中相邻的发光部而规定各发光部的多个隔壁,
所述多个像素部包括如下像素部:
规定所述第1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不同,且位于所述第3发光部侧的隔壁的面部的倾斜角度大于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面部的倾斜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所述多个像素部形成为连续地相邻,
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与规定所述第1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与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3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为35度以上且45度以下,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为25度以上且35度以下,
规定所述第1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为25度以上且35度以下,
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为25度以上且35度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在所述多个像素部的相邻的各像素部之间形成有非像素部,
在所述像素部与所述非像素部之间,形成有区划像素部和非像素部的隔壁,
在各像素部中,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不同,位于所述非像素部侧的隔壁的面部的倾斜角度大于位于所述第2发光部侧的隔壁的面部的倾斜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所述非像素部不包括所述有机发光层,包括所述第2电极和以与所述第1电极相同的材料构成的第3电极,所述第2电极与所述第3电极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3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大于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
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非像素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大于位于所述第2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3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与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非像素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2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1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与规定所述第1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面板,
规定所述第3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位于所述第2发光部侧的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与规定所述第1发光部的相邻两隔壁的对向的面部的倾斜角度相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67617.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