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曝气装置及具备该曝气装置的海水排烟脱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68133.2 | 申请日: | 2010-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032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7 |
发明(设计)人: | 园田圭介;永尾章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2F1/20 | 分类号: | C02F1/20;C02F3/2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车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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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装置 具备 海水 脱硫 | ||
1.一种曝气装置,浸于被处理水中,在被处理水中产生微小气泡,所述曝气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空气供给配管,通过排出单元供给空气;
曝气嘴,具备:导入部,导入从与所述空气供给配管连通的集管的开口部供给的空气;和支撑体,从该导入部延伸地设置,覆盖有具有将空气向外部排出的多个狭缝的散气膜;
水导入单元,经由空气供给配管向所述集管内导入水;以及
雾化部,通过从所述集管的开口部供给的空气使导入的水雾化,
将由雾化部雾化了的水雾与空气一起通过狭缝向外部排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进行如下的控制:在所述曝气嘴的压力损失为规定值以上的情况下,经由空气供给配管向所述集管内导入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开口部的开口形状为圆形、矩形。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部具有:
通气管,设于所述集管的开口部内;以及
水导入管,其下端部浸于所述集管内的水面下,其上端部面向通气管内。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为淡水或海水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曝气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空气供给配管设有过滤器和冷却器。
7.一种海水排烟脱硫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脱硫塔,使用海水作为吸收剂;
水路,供从所述脱硫塔排出的已使用的海水流过而排出;以及
权利要求1~6所述的曝气装置,设于所述水路内,在所述已使用的海水中产生微小气泡而进行脱碳酸。
8.一种曝气装置的狭缝析出物的溶解去除方法,其特征在于,
使用浸于被处理水中而在被处理水中从曝气嘴的散气膜的狭缝产生微小气泡的曝气装置,
向空气导入管内导入水,在向曝气嘴内供给空气时使水雾化,
将含有雾化了的水雾的空气向散气膜的狭缝供给,溶解去除析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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