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GTP隧道中的IP分片的改进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70846.2 | 申请日: | 2010-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6260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顾维;郭雷;李晓;刘棣;孙利荣;夏琪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28/06 | 分类号: | H04W28/06;H04W76/10;H04W80/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柯广华;王忠忠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gtp 隧道 中的 ip 分片 改进 | ||
本发明涉及用于改进用户设备UE(10)与对等节点PN(14)之间的用户净荷的IP分片和传输的方法。净荷通过至少由所建立的第一(17,18)和第二(17,18)隧道实现的传输路径来传送,所述隧道连接分组核心网PCN中的第一(11,13)和第二(11,13)节点。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第一节点(11,13)基于传输路径的上IP层的最小的最大传输单元MTU将至少一个所接收净荷分组(15)分片(19)为片断(16);第一节点(11,13)在第一隧道(17,18)的入口处封装(20)所述片断。该方法的特征具体在于,它还包括一个步骤,其中第一节点(11,13)基于传输路径的下IP层的MTU并且基于已封装片断(16)的至少一个附加隧道信头的大小来确定(21)传输路径的上IP层的MTU。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改进用户设备UE与对等节点PN之间的用户净荷的IP分片和传输的方法。本发明还涉及适用于同样目的的第一节点和分组核心网。
背景技术
在分组核心网PCN中,所传送的用户净荷将通过添加和去除GPRS隧道传递协议GTP信头来封装和拆除封装。eNodeB与在服务网关S-GW之间以及S-GW与PDN网关P-GW之间的两个随之而来的GTP隧道需要被建立,以便在用户设备UE与分组数据网络PDN之间成功地传送分组,同时S-GW充当两个隧道之间的中介。
当用户净荷的IP分组足够大时,封装之后的最终IP分组大小可能超过容许值。容许值的一个示例是1500字节的最大传输单元MTU。由于MTU限制,净荷必须在传输路径中在eNodeB、S-GW和P-GW之中分片。层的最小MTU指的是该层能够向上传递的最大协议数据单元的大小。在PCN中,这涉及两个节点之间、例如eNodeB与S-GW之间的传输容量。
当前,eNodeB、S-GW和P-GW再使用标准IP分片机制,即,已分片分组将在IP级重组,然后在用户空间经过处理以供GTP隧道传递。如果遗憾的是大分组、即所谓的“巨型分组”到达,则eNodeB、S-GW和P-GW都将必须执行这个重组和分片。
来看上行链路数据传输(从UE始发的数据),第一分片开始于(eNodeB与S-GW之间的)第一隧道的入口处。对于下行链路,数据第一隧道则是P-GW与S-GW之间的隧道。用于上行链路的数据可在(S-GW与P-GW之间的)第二隧道的末端再次分片和发出。在eNodeB/S-GW/P-GW中,各网络单元将重组IP分组以获得完整数据,然后建立GTP隧道以将数据发送给下一个网络单元。注意,IP信头和数据都将通过GTP来隧道传递。从分片过程能够推断,在最坏条件下,用于沿涉及eNodeB/S-GW/P-GW的传输路径的分片处理的时间是:
T(eNodeB/P-GW分片)+T(S-GW重组)+T(S-GW分片)+T(P-GW/eNodeB重组)+T(P-GW/eNodeB分片)
显然,能够看到,在GTP隧道传输路径中涉及过多的分片和重组。因此,性能受到严重影响。此外,当网络中存在大量片断时,分片和重组将消耗内核IP资源的许多工作量,并且对网络吞吐量产生危害。
存在对于3GPP中29.061的变更请求CR,包括使用MTU发现来查找沿传输路径的最小MTU的建议。各网络节点能够使用这个MTU来检测和进行IP分片,因为它将避免沿该路径的额外IP分片。移动台/用户设备或者外部IP网络中的服务器可通过路径MTU发现来找出端对端MTU,并且因此在源已经正确分片。
但是,在按照变更请求的建议中,如果分组大小超过MTU,则IP分片仍然发生。同时,如TCP MSS(最大段大小)之类的一些上层协议提供用于分段协商的机制。这能够防止IP分片,但是对于其它上层协议不常见。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避免沿PS网络中的eNodeB与P-GW之间的传输路径的任何IP分片的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未经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70846.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