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22932.2 | 申请日: | 2011-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11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甘智暐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B5/00;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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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 ||
1.一种手机,包括一手机主体及一可插接在该手机主体上的摄像头,该摄像头包括一第一USB接口、一电池模块、一摄像头模块、一第一蓝牙模块及一第一天线模块,该手机主体包括一第二USB接口、一侦测模块、一手机控制模块、一第二蓝牙模块及一第二天线模块,当该摄像头插接在该手机主体上时,该第一USB接口与该第二USB接口电性连接,该侦测模块发送一第一控制信号给该手机控制模块,该手机控制模块通过该第一及第二USB接口与该摄像头模块实现通信,进而控制该摄像头模块进行摄像,同时该电池模块通过该第一及第二USB接口为该第一蓝牙模块充电;当该摄像头从该手机主体上拔下时,该侦测模块发送一第二控制信号给该手机控制模块,该手机控制模块启动该第二蓝牙模块,该第二蓝牙模块启动后通过该第一及第二天线模块与该第一蓝牙模块建立连接,以使该手机控制模块通过蓝牙传输方式与该摄像头模块实现通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摄像头包括一容置部及一从该容置部向下延伸的一插接部,该手机主体的顶壁对应该容置部开设有一第一容置区,该第一容置区的底部对应该插接部开设一第二容置区,该容置部的前侧壁开设有一开孔,该摄像头模块的镜头对应设置在该开孔位置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第一USB接口设置在该插接部的底部,该第二USB接口设置在该第二容置区的底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机,其特征在于:该容置部大体为一方形,两侧壁分别凸设一突起,该第一容置区的两侧壁对应该两突起开设两半圆形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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