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折流式煤气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27233.7 | 申请日: | 201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710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25 |
发明(设计)人: | 孙登科;聂立;冉燊铭;刘泰生;李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48 | 分类号: | C10J3/48;C10J3/50;C10J3/84;C10J3/72;C10J3/74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徐宏;吴彦峰 |
地址: | 643001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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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流式 煤气化 装置 | ||
1.一种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包括气化炉外壳(3),所述气化炉外壳(3)的底部设置有排渣口(11),所述气化炉外壳(3)内设置有气化室(1),所述气化炉外壳(3)上设置有出气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外壳(3)的侧壁上设置有至少2个烧嘴(2),所述气化室(1)内通过烧嘴(2)连通到气化炉外壳(3)外,所述气化室(1)上设置有合成气出口(6),所述烧嘴(2)的出口端指向气化室(1)内的斜下方,物料从不同烧嘴(2)的出口端交汇于气化室(1)的中心区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室(1)包括气化腔(8)和气化通道(7),所述气化腔(8)的上部是由下向上收拢并与气化通道(7)连接的倾斜段,所述气化腔(7)上部的倾斜段与水平面之间是5°~85°的夹角β,所述烧嘴(2)位于气化腔(7)上部的该倾斜段上,所述气化腔(8)内通过烧嘴(2)连通气化炉外壳(3)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烧嘴(2)出口端的中心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α为5°~60°。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烧嘴(2)为2~8个,均布于气化腔(8)上部的倾斜段的同一水平面上,物料从不同烧嘴(2)的出口端交汇于气化腔(8)的中心区域。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气出口(6)位于气化通道(7)的顶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通道(7)与气化腔(8)的内壁上均敷设有耐火材料。
7.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通道(7)主要要由列管排列组成,所述列管的上部由列管水冷壁上联箱(5)连通,下部由列管水冷壁下联箱(4)连通固定。
8.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腔(8)主要由盘管组成,所述气化腔(8)的上部端口设置有盘管水冷壁冷却水出口(9),底部端口设置有盘管水冷壁冷却水入口(10)。
9.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渣口(11)位于气化炉外壳(3)底部中心,所述气化炉外壳(3)的底部由上向下收拢,并与排渣口(11)连接。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折流式煤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通道(7)与气化腔(8)的内壁上均敷设有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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