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损伤长度测定系统及损伤长度测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35292.9 | 申请日: | 2011-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30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津端裕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S5/30 | 分类号: | G01S5/30;G01S5/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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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损伤 长度 测定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损伤长度测定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
振动件,其对被测定物施加超声波振动;
多个振动检测传感器,它们在不同的位置,对由所述振动件起振并在所述被测定物中传播的振动波进行检测;以及
测量装置,其控制所述振动件的起振,并对所述振动检测传感器的检测信号进行运算处理,对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进行解析,
所述测量装置执行下述处理:
(1)分别计算由从所述多个振动检测传感器选择出的至少2个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的到达时间,计算其差量;
(2)在所述(1)的处理之后,判断该差量是否落入基准范围,该基准范围是包含上述被选择的传感器间的振动传播时间而确定的;
(3)在所述(2)的处理中判断该差量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基于所述最大峰值的到达时间相对于校准值的延迟时间,计算损伤长度;
(4)在所述(2)的处理中判断该差量未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对与该差量相关的至少一个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比所述最大峰值先到达且大于或等于规定振幅的峰值;以及
(5)在所述(4)的处理中可以检测出大于或等于所述规定振幅的峰值的情况下,替换为该峰值的到达时间而计算所述差量之后,执行所述(2)、(3)的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损伤长度测定系统,其特征在于,
具有大于或等于3个的所述振动检测传感器,
所述测量装置在上述(4)的处理中,分别计算由特定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与由其它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之间的差量,在该差量的任意一个均未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将由该特定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作为对大于或等于所述规定振幅的峰值进行检测的处理的对象,执行所述(4)的处理。
3.一种损伤长度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振动件对被测定物施加超声波振动,
由多个振动检测传感器在不同的位置,对由所述振动件起振并在所述被测定物中传播的振动波进行检测,
执行测量处理,即,控制所述振动件的起振,并对所述振动检测传感器的检测信号进行运算处理,对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进行解析,
在所述测量处理中执行下述处理:
(1)分别计算由从所述多个振动检测传感器选择出的至少2个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的到达时间,计算其差量;
(2)在所述(1)的处理之后,判断该差量是否落入基准范围,该基准范围是包含上述被选择的传感器间的振动传播时间而确定的;
(3)在所述(2)的处理中判断该差量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基于所述最大峰值的到达时间相对于校准值的延迟时间,计算损伤长度;
(4)在所述(2)的处理中判断该差量未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对与该差量相关的至少一个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比所述最大峰值先到达且大于或等于规定振幅的峰值;以及
(5)在所述(4)的处理中可以检测出大于或等于所述规定振幅的峰值的情况下,替换为该峰值的到达时间而计算所述差量之后,执行所述(2)、(3)的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损伤长度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使用大于或等于3个的所述振动检测传感器,
在上述(4)的处理中,分别计算由特定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与由其它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的最大峰值之间的差量,在该差量的任意一个均未落入所述基准范围的情况下,将由该特定的振动检测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波,作为对大于或等于所述规定振幅的峰值进行检测的处理的对象,执行所述(4)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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