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点对点网络上分发受版权保护的数字内容的方法和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35984.3 | 申请日: | 2011-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246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1 |
发明(设计)人: | 许良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H04L29/08;G06F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朱胜;陈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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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点对点 网络 分发 版权 保护 数字 内容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在点对点P2P网络上分发受版权保护的数字内容的方法,包括:
初始源节点获得并发布所述数字内容的保护内容及其许可,成为所述P2P网络中最初拥有所述保护内容和所述许可的源节点,其中所述保护内容是通过用保护密钥对所述数字内容的部分或全部分片进行加密而创建的,并且所述许可是基于所述保护密钥而创建的,其能够用来对所述保护内容进行解密;
目的节点在所述P2P网络中从已经拥有部分或全部所述保护内容或者所述许可的一个或多个源节点下载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针对所述目的节点的经加密许可,其中所述经加密许可由提供许可下载的所述源节点对所述许可进行针对所述目的节点的加密而得到,并且只能由所述目的节点进行解密,并且所述目的节点向所述源节点发送表明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下载了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的经签名记录报告;
所述源节点将所述经签名记录报告上传到所述初始源节点;以及
所述初始源节点基于从所述源节点上传的所述经签名记录报告,计算各个所述源节点对于所述目的节点下载所述数字内容的各自贡献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源节点是网络运营商,由其负责内容提供商和用户的注册和管理,以及所述目的节点是用户,所述保护内容和所述许可由所述内容提供商创建,并且所述初始源节点从所述内容提供商获取所述保护内容和所述许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源节点通过发布数字证书撤销列表来撤销指定用户。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源节点从所述内容提供商获取所述许可包括:所述初始源节点从所述内容提供商获取用所述初始源节点的公钥对所述许可加密而得到的经加密许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源节点是内容提供商,由其负责用户的注册和管理,以及所述目的节点是用户,并且所述保护内容和所述许可由所述初始源节点创建而获得。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初始源节点通过发布数字证书撤销列表来撤销指定用户。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户的注册和管理借助于可信第三方用户系统来实现,所述初始源节点和所述目的节点都是用户,并且所述保护内容和所述许可由所述初始源节点创建而获得。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下载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的过程中,所述源节点在向所述目的节点发送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之前先检验所述目的节点的有效性。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经加密许可由提供许可下载的所述源节点用所述目的节点的公钥对所述许可进行加密而得到,并且能够由所述目的节点用其私钥进行解密。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下载所述经加密许可的过程中,所述源节点在受保护的安全内存中用其私钥对保存在其中的针对所述源节点的经加密许可进行解密以得到所述许可,然后用所述目的节点的公钥对所述许可进行加密以得到针对所述目的节点的所述经加密许可,其中所述源节点的私钥不能被其用户直接访问。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下载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和所述目的节点向所述源节点发送所述经签名记录报告的过程中,
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接收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的一部分;
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接收表明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下载了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的记录报告;
所述目的节点在核实所述记录报告后对所述记录报告进行签名,从而生成所述经签名记录报告;
所述目的节点向所述源节点发送所述经签名记录报告;以及
所述目的节点从所述源节点接收所述保护内容的分片或所述经加密许可的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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