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镜头以及摄像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42429.3 | 申请日: | 2011-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2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重光学道;花户宏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G02B3/04;H04N5/22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浩;王忠忠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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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镜头 以及 模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在便携式终端的数字相机等上搭载的摄像镜头以及摄像模块。
背景技术
作为摄像模块,现已开发出各种内置有固体摄像元件的小型数字相机以及数字摄像设备等。尤其是,随着近年来的便携式信息终端以及便携式电话机等便携式终端设备的普及,对于作为面向新兴国家的普及机型的便携式电话机上搭载的相机模块以及便携式终端的子相机上搭载的摄像模块,要求通过简单的结构以及工艺技术来实现低价格。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对于使用1个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的需求在不断提高。
作为可在使用1个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中实现良好的分辨率的技术,专利文献1以及专利文献2中分别揭示了一种朝向物体(被摄体)侧的面以及朝向像面(成像面)侧的面两者均为凸面的摄像镜头。
另外,专利文献3中揭示了一种摄像镜头,其具备位于物体侧的第1面为凹面的半月形透镜,在该透镜本体的物体侧配置有光圈,且上述透镜本体满足以下的条件(A)~(C),
(A):Y′/f1≥0.6,
(B):0.9≥Dt/Dc≥0.5,
(C):1.0≥Ap2/Am2≥0.9,
其中,
f1:透镜系统的全焦距,
Y′:最大像高(像高1.0),
Dt:至少包含透镜的1个光学面的区域中的最薄部分的厚度,
Dc:透镜的中心厚度,
Ap2:像面侧第2面的有效半径(有效光线所透过的部分的最大半径),
Am2:像面侧第2面的最大半径。
作为利用半月形透镜来实现良好的分辨率的技术,还可以举出专利文献4中揭示的摄像镜头。
专利文献1:日本国专利申请公报,特开2003-344758号公报(公开日:2003年12月3日)。
专利文献2:日本国专利申请公报,特开平6-88939号公报(公开日:1994年3月29日)。
专利文献3:日本国专利申请公报,特开2003-57538号公报(公开日:2003年2月26日)。
专利文献4:日本国专利申请公报,特开2002-98885号公报(公开日:2002年4月5日)。
发明内容
专利文献1以及专利文献2中揭示的摄像镜头由于两面均为凸形,并分别进行了最适当的条件设定,因此可维持远心性(telecentic)以及能够良好地修正畸变。但是,存在着视角增大时在对物体进行成像所形成的图像的边缘部分出现分辨率劣化,以及因F值过大而导致图像变暗等问题。
在由1个如专利文献1以及专利文献2中揭示的这种两面均为凸形的透镜构成摄像镜头中,虽然能够良好地修正畸变,但要求具有与玻璃材料相同的光学常数,因此若使用塑胶材料,就很能构成均匀的像面。作为既能够简单地修正畸变又能够有效适于广视角的基本结构,这种由1个两面均为凸形的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一直被广泛实施。但是,作为便携式电话机上的摄像镜头等这类要求52°以上的水平视角的广角镜头,使用此类摄像镜头时,由于在对物体进行成像所形成的像的边缘部分,难以在弧矢像面上确保所希望的分辨率,因此难以进行实用化。
专利文献3所揭示的摄像镜头中,就位于物体侧的第1面为凹面的半月形透镜设定了最适当的条件(A)~(C),但是,就广视角小型的光学系统而言,并不能说这些条件(A)~(C)就是在对物体进行成像所形成的像的边缘部分也能够获得良好分辨率的最适当条件。
具体而言,条件(A)表示视角大致为30°以上,但是,视角大致为30°以上这一条件是相机模块所必须满足的规格值。因此,与其说条件(A)是为了实现良好的摄像镜头的条件,更应说这是针对摄像镜头的规格要求。另外,条件(B)对半月形透镜挠度进行了规定,但并不能说满足该条件就能够获得分辨率良好的摄像镜头。而条件(C)与摄像镜头的光学特性并无明确的关联性。
专利文献3以及4中揭示的由1个半月形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与上述由1个两面均为凸形的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同样,也难以在物体成像所形成的像的边缘部分也确保获得所期望的分辨率。并且,在由1个半月形透镜构成的摄像镜头中,还存在会发生较大畸变的问题。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问题而开发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在物体成像所形成的像的边缘部分,获得良好的分辨率的摄像镜头以及摄像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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