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运输机空投货物的远距离引导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45144.5 | 申请日: | 2011-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761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安;汤志荔;刘存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北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西北工业大学专利中心 61204 | 代理人: | 顾潮琪 |
地址: | 71007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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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运输机 空投 货物 远距离 引导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运输机导航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运输机空投货物的引导方法。
背景技术
为了成功地空投货物,运输机必须:在任务规划时确定各个飞行阶段的飞行速度、时间和距离等;在在线飞行时根据实时情况调整各个阶段的飞行速度、时间和距离等。从空投区域进入点到开始瞄准点,运输机有一个减小速度和降低高度的过程,称为减速降高阶段,该阶段的导航称为远距离引导。任务规划时,生成了一个引导过程,称为原计划引导过程,包括若干个恒速飞行阶段及其相邻的减速阶段;所有恒速飞行阶段的飞行时间之和称为原计划总飞行时间,对应的水平飞行距离之和称为原计划总飞行距离。在线飞行时,所有恒速飞行阶段的飞行时间称为期望总飞行时间,对应的水平飞行距离之和称为期望总飞行距离。如果按原计划引导过程飞行,运输机不能在给定的时刻到达开始瞄准点,那么就需要调整原计划引导过程,得到新的引导过程,对应的调整方法称为远距离引导方法。
目前的远距离引导方法通过调整某两个恒速飞行阶段的飞行距离,达到期望总飞行时间,但是没有确定可以达到的期望总飞行时间的范围,即没有确定方法的适用条件。此外,目前的远距离引导方法没有考虑到期望总飞行距离和原计划总飞行距离不同的情况,不能达到期望总飞行距离。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只能达到期望总飞行时间,但是不能达到期望总飞行距离,而且没有确定方法的适用条件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通过调整多个恒速飞行阶段的距离和时间,可以同时达到期望总飞行时间和距离并且适用条件明确的远距离引导方法。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根据原计划总飞行距离S0及时间T0和期望总飞行距离Sf及时间Tf,计算得到距离差ΔS及时间差ΔT(距离差为期望总飞行距离与原计划总飞行距离之差;时间差为期望总飞行时间与原计划总飞行时间之差)。
期望总飞行距离Sf和期望总飞行时间Tf统称为调整目标。
任务规划时:有n个恒速阶段P1、P2、……、Pn;P1段速度V1,飞行距离为S10,飞行时间为T10;P2段速度为V2,飞行距离为S20,飞行时间为T20;……;Pn段速度为Vn,飞行距离为Sn0,飞行时间为Tn0;即有,Pi(i=1,2,...,n)段的飞行速度为Vi(i=1,2,...,n),飞行距离为Si0(i=1,2,...,n);且有V1>V2>...>Vn>0,Si0≥0(i=1,2,...,n),Ti0≥0(i=1,2,...,n)。
在线飞行时:Pi(i=1,2,...,n)段的飞行速度不变,飞行距离为Sif(i=1,2,...,n),飞行时间为Tif(i=1,2,...,n);且有Sif≥0(i=1,2,...,n),Tif≥0(i=1,2,...,n)。
时间差和距离差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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