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导送电电缆的连接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49996.1 | 申请日: | 2005-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57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7 |
发明(设计)人: | 山口作太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Y.Y.L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B12/16 | 分类号: | H01B12/16;H01R4/68;H02G15/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陈海红;常殿国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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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导 送电 电缆 连接 | ||
1.一种超导送电电缆的连接部,是第1超导送电电缆即第1电缆与第2超导送电电缆即第2电缆的连接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电缆、第2电缆分别至少具备:
将超导导体部收容于内侧的第1导管,和
配置在所述第1导管的外侧的第2导管,
所述第1导管与所述第2导管之间被真空隔热,
在所述第1导管与所述第2导管之间具备沿径向支持所述第1导管和所述第2导管的支持装置,
所述连接部与所述第1电缆通过具有内波纹管和外波纹管的波纹管电缆连接,
所述连接部具有收容第1导管部的第2导管部,该连接部的第1导管部与所述第1电缆通过内波纹管连接;
该连接部的第2导管部通过长度可变、真空排气的所述外波纹管连接到电缆固定部上;
所述内波纹管与位于所述电缆固定部内的所述第1导管连接而构成与所述第1电缆的连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送电电缆的连接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缆固定部,具备用于支持位于所述电缆固定部内的所述第1导管的支持构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送电电缆的连接部,其特征在于:收容所述超导送电电缆连接部和所述连接部的第1导管部和所述连接部的第2导管部的平台被做成为能够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导送电电缆的连接部,其特征在于:
在连接于所述第1电缆或第2电缆的所述外波纹管的两端之间具备法兰盘,
在所述法兰盘中具备用于支持所述外波纹管内的内波纹管的支持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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