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铝渣分离回收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1912.8 | 申请日: | 2011-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46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吴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卡迪亚铝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7/04 | 分类号: | C22B7/04;C22B21/00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51 江苏省常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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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离 回收 机构 | ||
1.一种铝渣分离回收机构,包括一支架(1)、一具有排烟管(21)和进料口(22)的罩(2)和一搅拌锅(3),搅拌锅(3)安置在支架(1)上,罩(2)与支架(1)连接并且对应于搅拌锅(3)的上方,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一自动搅拌装置(4),该自动搅拌装置(4)设在罩(2)上并且以悬臂状态伸展到所述的搅拌锅(3)内,在搅拌锅(3)的侧部设有一出灰口(31),底部设有一铝金属液出口(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渣分离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1)上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的进料口(22)的下方固设有一工作平台(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渣分离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罩(2)上并且在对应于进料口(22)的部位配设有一挡烟板(23),该挡烟板(23)朝向罩(2)的罩腔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渣分离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搅拌锅(3)的外壁并且在对应于所述的出灰口(31)的部位设有出灰渣槽(3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渣分离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动搅拌装置(4)包括电机(41)、减速机(42)和搅拌桨(43),电机(41)与减速机(42)传动配合,并且由减速机(42)携带电机(42)固定在所述罩(2)的顶部,减速机(42)的减速机输出轴(421)伸展到罩(2)内,搅拌桨(43)位于所述的搅拌锅(3)内,并且与减速机输出轴(421)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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