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4197.3 | 申请日: | 2011-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782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朱譞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譞晟 |
主分类号: | F01L1/34 | 分类号: | F01L1/3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108 上海市闵***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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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变 气门 正时 机构 简化 | ||
1.一种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在已有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基础上,使用二套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一套机构驱动进气门,另一套机构驱动排气门;所述二套机构位置在气缸的同一侧;二套机构以共用的控制机构取代各自原有的控制轴,即共用控制机构和凸轮轴,控制机构对共有的控制轴进行控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机构驱动对侧的气门是通过传动系统驱动简化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实现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还在于所述共用的凸轮轴的形状根据所驱动的气门的不同而有不同,进气门凸轮的位置比排气门凸轮在凸轮轴旋转方向上滞后90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还在于所述中间体绕其轴心旋转,中间体的轴心在气缸盖上的位置固定,驱动机构推动中间体的一侧的滚轮,使中间体整体转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还在于所述传动系统通常是传动杆,也可以是液压系统。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还在于所述简化的驱动机构是已有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机构的一部分,通常是直接驱动气门开启的部件,此部件绕固定轴旋转。在对侧的驱动机构的主体还保留一个与此部件等效缩小的部件,并通过所述的传动系统连接此部件和等效部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可变气门正时机构的简化机构,其特征还在于所述共用的控制轴取代各自原有的控制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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