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售货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4367.8 | 申请日: | 2011-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42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田中道;木村达夫;高野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7F9/02 | 分类号: | G07F9/02;G07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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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售货 | ||
1.一种自动售货机,其具有将多个商品样品在上下左右多个配置的展示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售货机具有:
照明装置,其利用LED从上下两方向对所述商品样品进行单独照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具有多个照明单元,该照明单元与所述商品样品中的、邻接的多个商品样品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设在从下方对所述商品样品进行照射的照明装置中的LED照射所述商品样品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在售货待机时以规定的模式进行亮灭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在售货待机时针对每个所述照明单元进行亮灭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还具有人感传感器,
利用所述人感传感器探测是否处于售货待机时,由此来变更亮灭模式。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单元具有单元基座、LED基板和单元罩,
所述单元罩能够相对于所述单元基座进行滑动而装卸。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还具有:固定单元,其将针对在所述展示室内的横宽上展开配置的商品样品配置的多个所述照明单元保持为一体。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在针对上下方向配置的所述商品样品的固定单元的上表面,配置有对配置于上方的商品样品进行照明的照明单元,并且在所述固定单元的下表面,配置有对配置于下方的商品样品进行照明的照明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
配置在所述展示室内的最上部的照明装置具有比其他照明装置所具有的照明单元的数量多的照明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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