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觉反馈装置和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7290.X | 申请日: | 2011-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55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金在京;尹大雄;郑秀泳;禹基锡;李金卿;朴东先;孙延昊;张志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N2/02 | 分类号: | H02N2/02;H02N2/06;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李娜娜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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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觉 反馈 装置 电子 | ||
1.一种触觉反馈装置,包括:
触觉装置,接触压力被施加到所述触觉装置;
致动器,设置在触觉装置中,并根据触觉装置的接触压力的变化而激发,以产生振动;
控制器,控制致动器在预设的第一运行模式下以预设的共振频率振动且在被设置为不同于第一运行模式的第二运行模式下以不同于共振频率的驱动频率振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驱动频率低于共振频率且高于50Hz。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驱动频率高于共振频率且低于500Hz。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设置在触觉装置的中央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设置在沿触觉装置的长度方向的边缘部分的中央部分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设置有致动器的所述中央部分在触觉装置的从触觉装置的一个端部到另一个端部的总长度的20%到80%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设置有致动器的所述中央部分在触觉装置的从触觉装置的一个端部到另一个端部的总长度的20%到80%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是压电致动器或者聚合物致动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触觉反馈装置还包括:
振动板,设置在触觉装置和致动器之间,且将由致动器产生的振动传递到触觉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振动板包括形成在沿触觉装置的长度方向的边缘部分上的多条分支线,所述多条分支线由狭缝划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附着到分支线并被设置成与分支线平行。
12.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壳体,具有内部空间;
显示面板,设置在壳体内;
致动器,根据显示面板的接触压力的改变而被激发,以产生振动;
控制器,用于控制致动器在预设的第一运行模式下以预设的共振频率振动且在被设置为不同于第一运行模式的第二运行模式下以不同于共振频率的驱动频率振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驱动频率低于共振频率且高于50Hz。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驱动频率高于共振频率且低于500Hz。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设置在沿显示面板的长度方向的边缘部分的中央部分。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设置在触觉装置的中央部分。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中,设置有致动器的中央部分在显示面板的从显示面板的一个端部到另一个端部的总长度的20%到80%的范围内。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中,设置有致动器的中央部分在显示面板的从显示面板的一个端部到另一个端部的总长度的20%到80%的范围内。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电子装置还包括:
振动板,设置在显示面板和致动器之间,且将由致动器产生的振动传递到显示面板。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其中,振动板包括形成在沿显示面板的长度方向的边缘部分上的多条分支线,所述多条分支线由狭缝划分。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被附着到分支线并被设置成与分支线平行。
22.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致动器是压电致动器或者聚合物致动器。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中,压电致动器是陶瓷层压体,陶瓷层压体的极化沿相同方向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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