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兔头食品的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9021.7 | 申请日: | 2011-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28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发明(设计)人: | 马绍爱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绍爱 |
主分类号: | A23L1/312 | 分类号: | A23L1/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96 | 代理人: | 刘淑芬 |
地址: | 2760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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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加工 方法 | ||
1.兔头食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宰杀去皮、清水浸泡、开水煮沸、内外清理、加料煮沸、晾晒、加料干炒,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是将活兔宰杀、放血、去皮以后,取去皮无耳的兔子头备用;所述内外清理步骤是将兔子眼皮上的残留毛发剔除、并刮舌苔、清除口中的杂质,将支撑架塞进口中;所述加料煮沸过程,包括在含有花椒、八角、香叶、白芷的沸水中煮1-2小时,然后立即取出放进-20℃至-30℃的冷冻箱中速冻1-2小时,从冷冻箱中取出兔头原料用微波炉化冻并沥净冻水后再次放进含有花椒、八角、香叶、白芷的沸水中煮,进入另一煮沸-冷冻循环,上述煮沸-冷冻循环重复3-5次,最后一次煮沸后,跳过冷冻过程,直接进入晾晒步骤;所述晾晒是将加料煮沸后的兔头原料悬挂在通风背阴的地方晾晒5-10天;所述加料干炒是将晾晒后的兔头原料,去除口中的支撑架,将色拉油在炒锅中加热至沸腾,再加入葱、姜、蒜和酱汤,将兔头原料放进炒锅中干炒10-20分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兔头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是外表面带有镂空孔的球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兔头食品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是环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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