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磁波分裂元件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61775.6 | 申请日: | 2011-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86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刘若鹏;李岳峰;徐冠雄;季春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光启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5/30 | 分类号: | G02B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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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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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磁波 分裂 元件 | ||
1.一种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超材料片层,每个片层包括片状的非金属的基材(1)、附着在所述基材(1)上的多个人造微结构(2);
所述人造微结构(2)以一垂直于所述片状基材(1)的平面为分界面(3)被分为第一人造微结构(21)和第二人造微结构(22);
所述第一人造微结构(21)/第二人造微结构(22)有多个,且具有相同的折射率椭球(5),同时折射率椭球(5)的非寻常光光轴(ne)相互平行;
每个所述第一人造微结构(21)和第二人造微结构(22)均为非90度旋转对称结构,二者的折射率椭球(5)的非寻常光光轴(ne)的夹角不为零或180度,且位于所述分界面(3)法线的同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第一人造微结构(21)/多个第二人造微结构(22)具有相同的几何形状且相互平行地均匀排布,使得其折射率椭球(5)相同且非寻常光光轴(ne)相互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人造微结构(21)和第二人造微结构(22)以所述分界面(3)为对称面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的开口方向与入射电磁波的传播方向一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磁波分裂元件包括多个超材料片层,所述多个超材料片层沿垂直于所述超材料片层表面的方向堆叠为一体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微结构(2)为轴对称结构,其对称轴不垂直且不平行于所述分界面(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微结构(2)为“工”字形、“十”字形或者椭圆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磁波分裂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微结构(2)为任意非对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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