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和回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63972.1 | 申请日: | 2011-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674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31 |
发明(设计)人: | 曹玉忠;徐贺明;李建华;王亚涛;李国忠;谷志强;梁刚;郭学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李桂芳;曹淑敏 |
地址: | 063018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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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焦化 废水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由生化处理工段、深度处理工段和中水回用工段构成;所述的生化处理工段采用硝化和反硝化法;所述的深度处理工段采用砂滤、超滤和纳滤膜处理方法;所述的中水回用工段采用石灰+絮凝处理、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软化器软化、超滤和两级反渗透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化处理工段依次包括隔油池(1)、混合反应池(2)、气浮池(3)、调节池(4)、A/O/O反应池(5)、二沉池(6)、混凝反应池(7)和混凝沉淀池(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深度处理工段依次包括调节池(9)、砂滤器(10)、中间水箱(11)、超滤设备(12)、超滤产水箱(13)、保安过滤器(14)、纳滤设备(15)和回用水箱(16)。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水回用工段依次包括调节池(17)、反应池(18)、机械加速澄清池(19)、多介质过滤器(20)、活性炭过滤器(21)、软化器(22)、精密过滤器(23)、超滤(24)、反渗透装置(25)和浓缩结晶装置(26)。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水回用工段依次包括调节池(17)、反应池(18)、机械加速澄清池(19)、多介质过滤器(20)、活性炭过滤器(21)、软化器(22)、精密过滤器(23)、超滤(24)、反渗透装置(25)和浓缩结晶装置(26)。
6.一种焦化废水的回用方法,采用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任意一种焦化废水的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步骤为:
(1)生化处理:焦化废水进入生化处理工段进行生化处理;
(2)深度处理:生化处理出水进入深度处理工段进行深度处理;
(3)混合:深度处理出水一部分返回生化处理工段作为稀释水,另一部分与中水混合;
(4)中水回用处理:深度处理出水和中水混合后进入中水回用工段经中水回用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生化处理出水COD≤200mg/L。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深度处理出水COD≤50mg/L,Cl-≤250mg/L。
9.根据权利要求6、7或8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水回用处理出水COD≤10 mg /L、氨氮≤1 mg/L、总硬度≤25 mg/L、总碱度≤65 mg/L、氯离子≤75 mg/L。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化废水的回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水回用处理步骤中二级反渗透浓水或利用余热进行蒸发回收,或用于冲洗运煤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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