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卷烟风格特征一致性感官检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65572.4 | 申请日: | 2011-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15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李红武;石凤学;张强;孙力;和智君;王浩雅;董高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1N33/00 | 分类号: | G01N33/00 |
代理公司: | 昆明今威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53115 | 代理人: | 杨宏珍 |
地址: | 650106 云南省昆***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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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卷烟 风格 特征 一致性 感官 检验 方法 | ||
1.一种卷烟风格特征一致性感官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卷烟风格特征一致性感官检验方法从卷烟的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三个方面来检验卷烟风格特征的感官一致性;具体步骤如下:
1.1按GB/T5606.1-2004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1.2评吸前,标样与样品均按GB/T16447-2004调节水分、并按GB/T5606.1-2004、GB 5606.2-2005、GB 5606.3-2005、GB 5606.4-2005、GB5606.5-2005、GB 5606.6-2005检验合格;
1.3将卷烟的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三个方面用烟草行业感官评吸术语制表得到卷烟风格特征感官评判指标;评吸人数每次不少于八人,采用暗评或明评记分;评吸人员先评吸标样,记住其风格特征,再评吸样品;
1.4.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的各单项指标均采用十分制;各指标均以0.5分为计分单位;
1.5.在对各单项指标评吸记分时,评吸人员根据样品与标样的相似程度相应记分;
1.6按式(1)计算各单项平均分,精确至0.01;
式中:
∑Ai、∑Bi、∑Ci——分别为样品在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方面得分之和;
n——为参加评吸人数;
——分别为样品在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方面平均得分;
1.7按式(2)计算相似程度,精确至0.01%;
式中:
a、b、c——分别为样品在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方面与标样的相似程度;
Z——为样品在总体风格特征方面与标样的相似程度;
A0、B0、C0——分别为标样在香气风格、烟气特性、舒适性方面的分值(满分);
1.8判定标准如下:
当Z≥90.00%,则判定该样品与标样的一致性为优;
当80.00%≤Z<90.00%,则判定该样品与标样的一致性为良;
当70.00%≤Z<80.00%,则判定该样品与标样的一致性为合格;
当出现a<70.00%、b<70.00%、c<70.00%、Z<70.00%的情况之一时,则判定该样品与标样的一致性为不合格;
1.9将卷烟风格特征感官检验结果列表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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