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跌打损伤外擦剂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69900.8 | 申请日: | 2011-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333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7-27 |
发明(设计)人: | 柏家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柏家华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 | 分类号: | A61K36/896;A61P29/00;A61K31/045;A61K35/24 |
代理公司: | 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 53106 | 代理人: | 何健 |
地址: | 654100 云南省昆***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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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跌打损伤 外擦剂 药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跌打损伤外用擦剂配方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药品市场用于消炎、消肿、止痛的药品有:1、可内服外用的有云南白药;2、云南白药酊及其喷剂;3、消炎粉;4、广西“玉林”牌《正骨水》;5、各种类止痛膏药片;6、创可贴等。 这些药物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是,
云南白药对愈合后的创口留有后患,如肌肤深层(里面)易感染性化脓等。对暗伤无法使用,如红肿、热痛、青紫、凹凸瘀血等软组织损伤;
与云南白药酊、喷剂比较:虽消炎、消肿、止痛基本相同,其不足之处在于:(1)云南白药酊、喷剂对明伤(创口面)不宜使用;(2)不具有止血、止痒、活血散瘀、创口愈合等疗效。
与消炎粉比较:虽止痛、消炎、消肿、创口愈合相同,但不具有活血散瘀、止痒等疗效。其不足之处在于:(1)暗伤不宜使用,如红肿热痛;青紫瘀血等软组织损伤。(2)创口愈合后易出现化脓性感染等不良后患。
与广西“玉林”牌《正骨水》比较:二者虽均有消炎、消肿、活血散瘀疗效。但《正骨水》相差《特效五合一外擦剂》的治疗效果甚远,绝不能相提并论。其不足之处在于:(1)不能用于明伤(创口面)的治疗或涂擦;(2)不具创口愈合、止血、止痒等疗效。
与各种类膏药贴片比较:无论何种类膏药贴片唯独疗效就是镇痛(止痛),其不足之处:(1)90%的患者使用(粘贴)时间稍长一些,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现象。(2)绝不具有止血、止痒、活血化淤、消炎、消肿、创口愈合等疗效。(3)对或大或小;或深或浅的明伤就更不宜使用了。
与各种类不同牌名的创可贴比较:“创可贴”仅适用浅表、创口面较小、手、足部位因冷冻造成的微小裂口的止血、止痛的简便治疗,创可贴的不足之处在于少部份人使用后出现创面(裂口)化脓性感染症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正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用于消炎、消肿、止痛的药品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而提供一种对明暗伤均能够迅速起到消炎、消肿、活血散瘀、止血、止痛作用,创口愈合迅速的跌打损伤外用擦剂。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跌打损伤外擦剂药物,其特征是,重量比配方为:一枝蒿1,九子1,草乌1,藤乌1,重楼1,苏木0.5,樟木0.3,桂枝0.5,茜草0.3,五灵脂0.3,采用上述晒干的药物混合后采用50~60度的纯粮酒经浸泡30天以上制成浸泡液擦剂,本配方药与酒的比例为:1:1.8~2.8。
本发明还可用上述制成的浸泡液擦剂1份与苏木制酒3份樟木制酒2份五灵脂制酒2份进行勾兑调合成混合型外用擦剂。
上述所述的制酒为指定药物(例如苏木)单物与40~60度白酒所泡制的酒,泡制的时间三天以上即可。
本发明的效果主要有:1、消炎;2、消肿;3、止血;4、止痛;5、止痒;6、创口速合;7、明暗伤通用;8、活血散瘀;9、当伤口(创面)愈合后绝无化脓性感染等不良后患,其治疗特性主要是由肌肤深层到浅表:从里到外的药理功效。不足之处唯有不可内服。
下面结合实施例近一步阐述本发明内容。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跌打损伤外擦剂药物 实施例一 一种跌打损伤外擦剂药物,本发明重量比配方为:一枝蒿1,九子1,草乌1,藤乌1,重楼1,苏木0.5,樟木0.3,桂枝0.5,茜草0.3,五灵脂0.3;采用上述晒干的药物混合后采用50~60度的纯粮酒经浸泡30天以上制成浸泡液擦剂,本配方药与酒的比例为:1:1.8~2.8。
本发明制成的浸泡液擦剂按照1份浸泡液擦剂与3份苏木制酒、2份樟木制酒、2份五灵脂制酒进行勾兑调合成混合型外用擦剂。
本发明使用方法
1、一切摔伤、挫伤、跌打损伤造成的红、肿疼痛,将药棉浸湿涂擦患处,每日早、中、晚各涂擦一次,即可起到消炎、消肿、止痛、活血散瘀等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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