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节目播放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70914.1 | 申请日: | 2011-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33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03 |
发明(设计)人: | 孙朝晖;余英;周红君;蒲珂;李哲山;赵丽娜;王力;鞠树柏;同瑛;赵琳莉;路宏伟;方宏;张培;李艳铭;刘芳凝;朱剑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6 | 分类号: | H04N21/23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11306 | 代理人: | 陆鑫;高雪琴 |
地址: |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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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节目 播放 管理 系统 | ||
1.一种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包括:第一平台、第二平台和第三平台,其中:
所述第一平台,用于向所述第二平台发送第一节目播放指示信号;
所述第二平台,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节目播放指示信号,生成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并将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发送到所述第三平台;
所述第三平台,用于根据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将从卫星接收网络或者地面专线网络接收到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播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包括:第二节目播放内容指示信号、第二节目播放时间指示信号、和第二节目播放区域指示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台,用于根据所述第二节目播放内容指示信号,通过卫星接收网络或者地面专线网络接收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并根据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时间指示信号以及根据所述第二节目播放区域指示信号,在对应时间和对应区域内对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播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台,用于将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通过所述卫星接收网络发送给所述第三平台。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台,用于根据所述第一节目播放指示信号,将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通过所述地面专线网络发送给所述第三平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台中包括复用器,用于将经过处理的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与所述通过所述卫星接收网络发送的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复用,并发送到CMMB广播网。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台中包括复用器,用于将经过处理的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与所述通过所述地面专线网络发送的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复用,并发送到CMMB广播网。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台中包括复用器,用于将经过处理的所述第二节目播放指示信号、所述通过所述卫星接收网络发送的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和所述通过所述地面专线网络发送的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复用,并发送到CMMB广播网。。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台,用于通过所述CMMB广播网对复用后的所述对应的节目播放信息进行播出。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节目播放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节目播放信息包括电子业务指南和数据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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