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讯会议系统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73821.4 | 申请日: | 2011-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50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林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H04N7/26;H04N21/4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讯 会议系统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视讯会议系统,包括视讯会议盒及机顶盒,该视讯会议盒通过网络与至少一视讯终端建立通信,该视讯会议盒内设置有解码器,其特征在于:该视讯会议盒包括视讯会议控制模块及视讯流接收模块,所述视讯会议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视讯终端请求新增视讯流时,查询所述视讯会议盒内部的解码器是否可用,若不可用,则该视讯会议控制模块建立一转送资讯,并通知该机顶盒有视讯流需要该机顶盒进行解码,该视讯流接收模块用以接收来自视讯终端的视讯流封包,并根据所述转送资讯将该视讯流封包传送至所述机顶盒进行解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送资讯存储于一视讯流转送表格内,该视讯会议盒包括视讯流转送模块,当该视讯流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视讯流封包时,还用以根据该视讯流封包查询该视讯流转送表格,当所述视讯流接收模块查询到所述视讯流转送表格内未存储所述转送资讯时,将接收到的视讯流直接传送至该视讯会议盒内部的解码器进行解码;当查询到所述视讯流转送表格内存储有该转送资讯时,将接收到的视讯流传送至该视讯流转送模块,并通过该视讯流转送模块将该视讯流传送至该机顶盒进行解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包括解码器、撷取模块、图形用户界面管理模块及混合模块,所述混合模块与该机顶盒的解码器、撷取模块及图形用户界面管理模块相连,所述机顶盒的解码器用于将电视信号或视讯会议系统未解码的视讯流封包进行解码后传送给该混合模块,所述图形用户界面管理模块用于接收视讯会议盒的图形用户界面,所述撷取模块用于撷取视讯会议盒已解码的视讯流,所述混合模块用于将各种影像进行混合后传送至一电视进行显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包括电视流接收模块及封包接收模块,所述电视流接收模块及封包接收模块均与所述机顶盒的解码器相连,分别用于接收所述电视信号及所述视讯流封包,并将所述电视信号及视讯流封包传送至该机顶盒的解码器进行解码。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包括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视讯会议盒已解码的视讯流,并传送至所述撷取模块。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包括视讯会议代理,该视讯会议代理与图形用户界面管理模块相连,用于将该视讯会议盒的图形用户界面传送至该图形用户界面管理模块。
7.一种视讯会议系统的使用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a.提供一种视讯会议系统,包括视讯会议盒及机顶盒,该视讯会议盒通过网络与至少一视讯终端建立通信,该视讯会议盒包括解码器、视讯会议控制模块及视讯流接收模块;
b.该视讯终端与视讯会议盒建立会话,以请求新增一视讯流;
c.该视讯会议控制模块查询所述视讯会议盒的解码器是否可用,若不可用,则执行步骤d;
d.该视讯会议控制模块建立一转送资讯,并通知该机顶盒有视讯流需要所述机顶盒进行解码;
e.该视讯流接收模块接收来自视讯终端的视讯流封包,并根据所述转送资讯将该视讯流封包传送至机顶盒进行解码。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e包括以下子步骤:
e1.视讯流接收模块根据所述视讯流封包查询一用于存储转送资讯的视讯流转送表格内是否存储有转送资讯,若未存储,则执行步骤e2;若存储,则执行步骤e3;
e2.该视讯流接收模块将视讯流封包传送至该视讯会议盒的解码器进行解码;
e3.该视讯流接收模块将接收到的视讯流封包传送至所述机顶盒进行解码。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c中,若视讯会议控制模块查询到所述视讯会议盒的解码器可用,则直接执行步骤e。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讯会议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还包括将各种影像按照机顶盒的视讯格式进行混合后传送至电视进行显示的步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73821.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