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石英砂干法加工规模化连续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74759.0 | 申请日: | 2011-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18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2 |
发明(设计)人: | 李立和;姚智华;刘纯利;易克传;宛传平;张玉山;张春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立和;刘纯利 |
主分类号: | C03B20/00 | 分类号: | C03B20/00;B07B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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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石英砂 加工 规模化 连续 生产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石英砂干法加工技术,具体地说是石英砂干法加工规模化连续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至今国内尚没有成熟的石英砂干法加工规模化连续生产的加工工艺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设备。目前国内石英砂干法加工仅停留在小规模和家庭作坊的工艺阶段。其主要生产方法是:石英砂矿石原料→颚式破碎机(粗碎)→锤式破碎机(细碎)→高频振动筛(分级)→输送以及成品包装等。这样的生产工序组合存在以下问题:1、细碎设备生产率低,锤头更换频繁,设备故障率高,工人的劳动强度大。锤式破碎机主要以冲击、剪切、研磨等形式破碎物料,而需加工的石英砂矿石原料硬度较大,以锤式破碎机作为细碎设备,锤头运转时必须具有一定的冲击势能才能将石英块石粉碎,因此锤头运转时需要有较高的线速度,锤头与破碎物料之间相对运动的研磨强度大,锤头磨损率高。实际生产中,设备连续运行8~14小时,锤头即需更换一次。由于锤头更换频繁,与物料接触的相关部件磨损严重,使得设备故障率高,另外经常更换锤头工人的劳动强度大。现有的工艺中,细碎设备前仅设置一道破碎工序,要达到产品的粒径要求,锤式破碎机要承担较大的粉碎比,其台时产量不会太高。如果减小锤式破碎机的入料粒径,粉碎比可以减小,这样虽可提高台时产量,但锤头与物料间的磨损增加。因此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设备选用,锤式破碎机难以承担细碎设备的重任。2、高频振动筛作为细小颗粒的分级筛选设备,生产效率低。石英砂干法加工产品的粒径一般在6目至200目,在此范围内通常要分选出7种不同规格的产品。目前石英砂干法加工中普遍采用高频振动筛进行筛分。对于固体物料来讲,产品的粒径越小筛分效率越低,台时产量越低,实际生产中高频振动筛对于60目以上的固体物料的筛分效率显著降低。因此,高频振动筛不是石英砂干法加工规模化生产中理想的配套筛分设备。3、人工包装和单件包装不能适应规模化生产的工艺要求。目前国内的石英砂小规模干法生产,成品包装通常以手工包装为主,规模化生产中必须采用连续和快速的包装方式,同时要求包装和装运的一体化。4、生产场所粉尘污染严重。锤式破碎机破碎物料主要以冲击粉碎为主,对于脆性物料,冲击粉碎产生的粉尘较大,粉尘污染产生在源头,粉尘飞扬分布于生产的各环节,治理污染难度大。上述石英砂干法加工工艺和部分生产设备存在的缺陷一直困绕着国内石英砂干法加工企业的规模化生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发明一种能够进行规模化连续生产的石英砂干法加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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