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处理过期短消息的方法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89541.2 | 申请日: | 2011-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02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吴晓斌;钟建;孙立波;伏晓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88/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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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处理 过期 短消息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处理过期短消息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短消息业务是移动电信运营商最主要的增值业务之一,也是使用最广泛、最频繁的业务。为了不断提高业务运营能力,短消息中心也在不断进行改进。
短消息业务的特点是非实时,同时又具有时效性。短消息业务和语音业务不同,语音业务是实时的,非接通即挂断。短消息业务则是非实时的,源用户向目的用户发送一条短消息,目的用户不会实时收到消息而是有一定延时。如果目的用户此时为关机或不在服务区等状态时,短消息中心将缓存消息,并进行重试,目的用户状态再次可用时,仍然能够收到消息。
但是,短消息中心不能无限制地缓存暂时无法下发的消息。因此,需要给每条短消息设置时效,即有效期。短消息有效期指一条短消息的有效期限。源用户可以给短消息设置有效期,如果在有效期内,消息不能成功传送给目的用户,就会过有效期,无法再下发。短消息过有效期的情况经常出现,例如,目的用户关机,或者,目的用户不在服务区等等。根据用户使用习惯和短消息业务特点,短消息的缺省有效期不会太长,一般为2至3天。
然而,针对短消息业务的上述特点,现有技术下,存在以下缺陷:就是当目的用户能够接收消息时,例如,目的用户从国外归来(即已转回服务区),或,手机损坏维修完毕等等情况,由于之前的短消息已经过了有效期,因此目的用户无法再收到这些短消息,这样,有可能会给目的用户带来某种程度的损失。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处理过期短消息的方法及装置,用以在短消息超过有效期限后,仍可以按照用户需求提供给目的用户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处理过期短消息的方法,包括:
短消息中心将源用户终端发往目的用户终端的超过有效期限的短消息存储至过期消息池中;所述过期消息池为过期短消息的专属存储区域;
所述短消息中心在接收到目的用户终端发送的用于获取过期短消息的指令时,在所述过期消息池中获取相应的过期短消息,并将该过期短消息发送给所述目的用户终端。
一种处理过期短消息的装置,包括:
第一处理单元,用于将源用户终端发往目的用户终端的超过有效期限的短消息存储至过期消息池中;所述过期消息池为过期短消息的专属存储区域;
通信单元,用于接收目的用户发送的用于获取过期短消息的指令;
第二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目的用户终端发送的指令,在所述过期消息池中获取相应的过期短消息,并将该过期短消息发送给所述目的用户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中,短消息过期后,短消息中心不是将其直接删除,而是转移到过期消息池中,并在接收到目的用户终端发送的用于获取过期消息的指令后,到过期消息池中查找是否有满足上述指令包含的查询条件的过期消息,并将符合查询条件的过期短消息从过期消息池中取出下发给目的用户终端。显然,本实施例中,过期短消息不会被短消息中心直接删除,并且仅当目的用户终端有意获取时短消息中心才向其下发,这样,可以在短消息超过有效期限后,仍可以按照用户需求提供给目的用户终端,从而提高了系统的服务质量,并且,由于在用户要求时才下发过期短消息,因此,对短消息中心的性能影响非常低,不会给短消息中心造成运行负荷,保证了短消息中心的服务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通信系统体系架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短消息中心功能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短消息中心处理过期短消息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出了一种处理过有效期短消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和系统,在不明显增加短消息中心业务负担情况下,使用户终端能够有选择地接收已经过有效期的短消息。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施例中,需要在短消息中心增加过有效期消息池(简称为过期消息池),将源用户终端向目的用户终端发送失败且已经超过有效期的短消息存储于过期消息池中,短消息中心不对过期消息池中的短消息进行重试性发送,只会应用户终端的要求,再次发送过期消息池中的短消息。
而目的用户终端可以发送指定格式内容的指令(如、短消息,语音指令等等)到短消息中心,短消息中心接收获取到这些指令后,从过期消息池中获取符合指令规定条件的短消息,并下发给目的用户终端。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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