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热便利饮料瓶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90252.4 | 申请日: | 2011-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303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朱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军 |
主分类号: | B65D81/34 | 分类号: | B65D81/34;B65D85/7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25300 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利 饮料瓶 | ||
1.本发明属一种利用瓶体自热来加热饮料的便利饮料瓶。是对现有易拉罐瓶体的一种创新设计,饮料瓶体内部设置一个自燃仓,作为发热室对周围饮料进行加热。发热室依靠设置在其底部的可燃物持续对饮料供热,最终达到饮料升温的目的,升温多少取决于可燃物的燃烧时间。
2.根据1所述,瓶体与内热管均为同体铝质材料,其中内热管式样可根据需要随意设计,包括瓶体外观样式均可变化,内热管以最大接触面为佳。
3.可根据1所述,自热便利饮料瓶使用时,转动引火杆点燃点火材料,可燃物以是固体酒精或其它便于贮存之可燃物。
4.根据1所述,自热瓶体与点火装置为便于生产,采用分体安装,瓶体可采用模具一次性冲压形成,点火装置则与瓶体有凹凸卡槽便于安装固定。
5.根据1所述,点火装置中的引火杆是由装置壳体中孔穿入的,与可燃物不接触,只与点火材料紧密接触。也可采用引火杆上部自身携带易燃点火材料,通过与杆孔壁摩擦自燃,使周围可燃物燃烧。同时为保证燃料燃烧时不洒落瓶外,可燃物的高度应稍低于引火杆孔壁。而可燃物上的点火材料应呈网状分布,便于可燃物燃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朱军,未经朱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09025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安全高压电容器
- 下一篇:能供给水分的花盆托架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
B65D 用于物件或物料贮存或运输的容器,如袋、桶、瓶子、箱盒、罐头、纸板箱、板条箱、圆桶、罐、槽、料仓、运输容器;所用的附件、封口或配件;包装元件;包装件
B65D81-00 用于存在特殊运输或贮存问题的装入物,或适合于在装入物取出后用于非包装目的的容器、包装元件或包装件
B65D81-02 . 特别适于防止内装物受力损坏
B65D81-18 . 为内装物提供特殊环境,例如高于或低于室温
B65D81-24 . 适于防止内装物变质或腐败;应用食品防腐剂、杀菌剂、杀虫剂或动物防蛀剂的容器或包装材料
B65D81-32 . 用于包装两种或多种不同的物料,这些物料在混合使用前必须保持分开
B65D81-34 . 用于包装打算在包装件内烹调或加热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