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柔性铰链的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96062.3 | 申请日: | 2007-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36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J·F·尚利;P·V·穆拉利哈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革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2/90 | 分类号: | A61F2/90;A61F2/8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谭祐祥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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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柔性 铰链 支架 | ||
1.一种支架,包括:
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包括绕该支架的纵轴的多于一个的圈匝,该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包括多个交替的长支柱和短支柱,在径向扩张或收缩期间,该长支柱和短支柱基本不变形,至少一些长支柱的端部通过铰链装置连接到相邻短支柱的端部,其它长支柱通过互连构件连接到相邻短支柱的端部,在所述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内的长支柱和相邻短支柱的连接产生了拐弯处,以及
至少一个互连铰链装置,将该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的一个圈匝与该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的相邻圈匝相连接,并非在该至少一个圈匝上的所有的拐弯处都通过互连构件连接到相邻相对指向的拐弯处,
其中所述长支柱、短支柱、铰链装置和至少一个互连铰链装置都具有相同的径向厚度。
2.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所述互连铰链装置直接连接到所述长支柱、短支柱。
3.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所有的所述长支柱具有相同的长度,所有的所述短支柱具有相同的长度。
4.如权利要求3的支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包括至少一个附加支柱,其端部连接到所述长支柱和短支柱的至少一者的至少一个端部,该至少一个附加支柱具有的长度不同于长支柱或短支柱的长度。
5.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包括至少两个互连铰链装置,每个互连铰链装置将所述至少一个线圈的一个相应圈匝连接到相邻的至少一个线圈上的一个相应圈匝,使得两个连续的互连构件界定了由该连续的互连铰链装置之间的长支柱和短支柱以及铰链装置所限定的单元。
6.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所述长支柱和短支柱基本上是直的。
7.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该支架可从闭合状态扩张到张开状态,在闭合状态,该长支柱和短支柱基本上平行于支架的纵轴,在张开状态,具有比闭合状态更大的外圆周。
8.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的支柱和铰链装置限定交替的指左和指右拐弯处。
9.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其中至少一个的所述至少一个附加支柱靠近所述至少一个螺旋式线圈的至少一个端部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还包括两个端环,在支架的每个端部分别设置一个。
11.如权利要求10的支架,螺旋式线圈形成在所述两个端环之间的支架的中心部分。
12.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由下列组选择的材料形成,该组由钴铬合金、不锈钢合金或镍钛合金构成。
13.如权利要求12的支架,所选择的材料是钴铬合金,其径向厚度大约为0.004”到0.006”。
14.如权利要求1的支架,该互连铰链装置包括中心部分和四个锥形铰链,该中心部分仅连接到该四个锥形铰链,该四个锥形铰链的每个在一端与中心部分连接并且在另一端与所述两个长支柱和两个短支柱的相应之一连接,以及其中每个该锥形铰链在靠近其相应的支柱处具有最小宽度,在靠近中心部分处具有最大宽度。
15.如权利要求14的支架,其中该中心部分绕支架基本上周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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