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致动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97919.3 | 申请日: | 2011-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47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黄澄仪;曾德生;许文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5/00 | 分类号: | G03B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董惠石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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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致动器 | ||
1.一种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致动器包括:
一承座,包含一可动件容置槽、至少一第一弹性元件容置槽及至少一第一电气驱动元件容置槽;
一可动件,与该承座的可动件容置槽相互组设,其中该可动件外侧包含至少一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及至少一第二电气驱动元件容置槽;
一电气驱动元件,能使该可动件沿至少一轴向位移,并与该承座的第一电气驱动元件容置槽及该可动件的第二电气驱动元件容置槽相组设;及
一弹性元件,能提供至少一轴向的弹力,其与该承座的第一弹性元件容置槽及该可动件的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相互组设,且与该可动件的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能相互滑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电气驱动元件为形状记忆合金所构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电气驱动元件为压电材料所构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电气驱动元件为音圈马达所构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为线状弹簧,其对应该电气驱动元件而容置于该第一及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为板状弹簧,其对应该电气驱动元件而容置于该第一及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为螺旋弹簧,其对应该电气驱动元件而容置于该第一及第二弹性元件容置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电气驱动元件与该可动件的第二电气驱动元件容置槽相互组设且能互相滑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该可动件能沿光轴方向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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