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火灾报警器的壳体以及具有所述壳体的火灾报警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01218.2 | 申请日: | 2011-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69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M·施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17/10 | 分类号: | G08B17/10;H01M2/1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曾立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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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火灾 报警器 壳体 以及 有所 | ||
1.用于火灾报警器的壳体,特别是用于烟雾报警器的壳体,
具有用于至少一个电池(10)的电池容纳区段(1),其中,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具有用于所述至少一个电池(10)的至少一个电池接触部(3a),
具有盖区段(4),所述盖区段形成保险装置的至少一个部件,所述保险装置被构造用于使所述至少一个电池(10)在已经装入到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中的状态中防松脱,并且所述盖区段可与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连接,
具有第一阻挡装置(9),所述第一阻挡装置与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耦接,并且具有第二阻挡装置(11),所述第二阻挡装置与所述盖区段(4)耦接,
其中,第一和第二阻挡装置(9,11)被如此构造和/或设置,使得如果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中缺少至少一个电池(10)则所述第一和第二阻挡装置(9,11)阻挡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与所述盖区段(4)连接,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阻挡装置(9)可通过作为操纵区段的所述电池接触部(3a)从阻挡位置转变到释放位置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在装入所述电池(10)时,所述第一阻挡装置(9)与所述电池接触部(3a)一起从所述阻挡位置转变到所述释放位置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阻挡装置(9)与所述电池接触部(3a)固定地连接和/或与所述电池接触部(3a)一体地构造。
4.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接触部(3a)被构造为板材结构,所述板材结构包括阻挡区段(9)、特别是阻挡板作为所述第一阻挡元件。
5.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对于每个电池(10),存在一个第一阻挡装置(9)和一个第二阻挡装置(11)。
6.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阻挡装置(11)作为成型部、特别是作为肋(11)构造在所述盖区段(4)中。
7.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具有机械的编码装置(6a,b),使得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和所述盖区段(4)在进行连接期间被彼此强制导向,其中,所述第一阻挡装置和所述第二阻挡装置(9,11)在强制导向的作用区域中阻挡所述连接。
8.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容纳区段(1)和所述盖区段(4)、特别是所述保险装置(4)可通过插接-摆动运动和/或通过卡口式连接彼此连接。
9.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盖区段、特别是所述保险装置被构造为盖板或者底板(4)。
10.火灾报警器、特别是烟雾报警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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