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系二次电池及其阻燃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03114.5 | 申请日: | 2011-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2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内海久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 | 分类号: | H01M10/05;H01M10/0567;C07C259/06;C07C251/68;C07D207/4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金龙河;樊卫民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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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系 二次 电池 及其 阻燃 | ||
1.一种非水系二次电池,其具有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液,所述非水电解液含有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作为阻燃剂,
式(I)中,R1和R2相同或不同,为氢原子、或选自低级烷基、低级烯基、低级烷氧基、低级烷氧羰基、低级烷羰基、低级环烷基和芳基、且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基团,或者R1和R2彼此合并为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亚甲基,或者R1和R2彼此连接形成包含与它们键合的氮原子的环结构,该环结构为具有或不具有1个或2个氧代基的五元或六元烃环、或者还含有或不含有氮原子的五元或六元杂环;n为0或1;n为0时,R3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选自低级烷基、低级烯基、低级烷氧基、低级烷氧羰基、低级烷羰基、低级环烷基和芳基、且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基团;n为1时,R3和R4与R1和R2的含义相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非水电解液中以1~60体积%的比例含有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非水电解液中以10~40体积%的比例含有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为在分解温度以上的加热中产生以CO2或CO为主成分的不活泼气体的化合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为具有120~250℃的分解温度的化合物。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通式(I)中,n为0时,R1和R2为选自甲基、叔丁基、乙烯基、甲氧基、乙酰氧基、乙酰基、环丙基、环丁基、苯基、2-萘基和对甲苯基的取代基,或者R1和R2为彼此合并而成的异亚丙基,或者R1和R2彼此连接为形成包含与它们键合的氮原子的环结构的琥珀酰亚胺或咪唑环,R3为选自甲基、叔丁基、乙烯基、甲氧基、乙酰氧基、乙酰基、环丙基、环丁基、苯基、2-萘基和对甲苯基的取代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通式(I)中,n为1时,R1和R2为选自甲基、叔丁基、乙烯基、甲氧基、乙酰氧基、乙酰基、环丙基、环丁基、苯基、2-萘基和对甲苯基的取代基,或者R1和R2为彼此合并而成的异亚丙基,或者R1和R2彼此连接为形成包含与它们键合的氮原子的环结构的琥珀酰亚胺或咪唑环,R3和R4为选自甲基、叔丁基、乙烯基、甲氧基、乙酰氧基、乙酰基、环丙基、环丁基、苯基、2-萘基和对甲苯基的取代基,或者R3和R4为彼此合并而成的异亚丙基,或者R3和R4彼此连接为形成包含与它们键合的氮原子的环结构的琥珀酰亚胺或咪唑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为N-乙酰氧基-N-甲基乙酰胺、N-丙烯酰氧基琥珀酰亚胺、苯甲酸丙酮肟酯、N-叔丁基-N-乙酰氧基苯胺、N-乙酰氧基-N-对甲苯基乙酰胺、N-乙酰氧基-N-苯基氨基甲酸异丙酯、N-乙酰氧基-N-(2-萘基)乙酰胺、N,N′-二琥珀酰亚胺基碳酸酯或1,1′-(羰基二氧基)二(1H-咪唑)。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系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由通式(I)表示的化合物为N-乙酰氧基-N-甲基乙酰胺、N-丙烯酰氧基琥珀酰亚胺、苯甲酸丙酮肟酯或N,N′-二琥珀酰亚胺基碳酸酯。
10.一种非水系二次电池用阻燃剂,其由通式(I)所表示的化合物构成,
式(I)中,R1和R2相同或不同,为氢原子、或选自低级烷基、低级烯基、低级烷氧基、低级烷氧羰基、低级烷羰基、低级环烷基和芳基、且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基团,或者R1和R2彼此合并为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亚甲基,或者R1和R2彼此连接形成包含与它们键合的氮原子的环结构,该环结构为具有或不具有1个或2个氧代基的五元或六元烃环、或者还含有或不含有氮原子的五元或六元杂环;n为0或1;n为0时,R3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选自低级烷基、低级烯基、低级烷氧基、低级烷氧羰基、低级烷羰基、低级环烷基和芳基、且具有或不具有取代基的基团;n为1时,R3和R4与R1和R2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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