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毯、垫及水路分配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06248.2 | 申请日: | 2011-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69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王彤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彤宇 |
主分类号: | A47C27/00 | 分类号: | A47C27/00;A47C21/04;F17D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66003 河北省秦***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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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毯 水路 分配器 | ||
1.一种水毯、垫,包括:水路分配器(10)、总进水通道(2)、总出水通道(3)、第一分水通道(51)、第二分水通道(52)、垫体(4),其特征在于:水路分配器(10)设于垫体(4)任意一边缘位置或靠近边缘位置;总进水通道(2)、总出水通道(3)与水路分配器(10)相连通,并且总进水通道(2)、总出水通道(3)从垫体(4)角部或角部边缘或角部附近引出;第一分水通道(51)、第二分水通道(52)分别与水路分配器(10)相连接通,并且依次排布在垫体(4)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毯、垫,其特征在于:在垫体(4)上增设至少一条分水通道,即第三分水通道(53)并且与水路分配器(10)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毯、垫,其特征在于:加大垫体(4),并在其上增设第二水路分配器(11)、第二总进水通道(7)、第二总出水通道(8)、第四分水通道(54)、第五分水通道(55)、第六分水通道(56),并且通过第二总进水通道(7)、第二总出水通道(8)将第二水路分配器(11)、第四分水通道(54)、第五分水通道(55)、第六分水通道(56)与水路分配器(10)或总进水通道(2)、总出水通道(3)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毯、垫,其特征在于:在第二总进水通道(7)或第二总出水通道(8)上设流量控制装置(9)。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毯、垫,其特征在于:在总进水通道(2)、总出水通道(3)引出处,即垫体角部或角部边缘或角部附近设夹板(6)。
6.一种可以与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毯、垫配套的水路分配器,包括:分水室(101)、集水室(102)、进水总管(103)、出水总管(104)、第一分水管(107)、第二分水管(108)、第一集水管(105)、第二集水管(106),其特征在于:进水总管(103)与分水室(101)相连通,出水总管(104)与集水室(102)相连通;第一分水管(107)与分水室(101)相连通,第二分水管(108)穿过集水室(102)但不相通,与分水室(101)相连通;第一集水管(105)穿过分水室(101)但不相通,与集水室(102)相连通,第二集水管(106)与集水室(102)相连通;进水总管(103)、出水总管(104)、第一分水管(107)、第二分水管(108)、第一集水管(105)、第二集水管(106)平行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路分配器,其特征在于:材质为硅胶。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水路分配器,其特征在于:增设第二进水总管(111)、第二出水总管(112),并且第二进水总管(111)与分水室(101)相连通,第二出水总管(112)与集水室(102)相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水路分配器,其特征在于:增设第三分水管(109)、第三集水管(110),该第三分水管(109)与分水室(101)相连通,该第三集水管(110)与集水室(102)相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水路分配器,其特征在于:增设第四分水管(119)、第五分水管(120)、第四集水管(117)、第五集水管(118);该第四分水管(119)与分水室(101)相连通,第五分水管(120)穿过集水室(102)但不相通,与分水室(101)相连通;第四集水管(117)穿过分水室(101)但不相通,与集水室(102)相连通,第五集水管(118)与集水室(102)相连通。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水路分配器,其特征在于:第一分水管(107)和第二分水管(108)制造成一体结构并相通,第四分水管(119)和第五分水管(120)制造成一体结构并相通,且分别在其上设第一分水孔(116)、第二分水孔(122),且该第一分水孔(116)、第二分水孔(122)与分水室(101)相通;第一集水管(105)和第二集水管(106)制造成一体结构并相通,第四集水管(117)和第五集水管(118)制造成一体结构并相通,且分别在其上设第一集水孔(115)、第二集水孔(121),且该第一集水孔(115)、第二集水孔(121)与集水室(102)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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