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合高寒地区使用的高强度结构钢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10636.8 | 申请日: | 2011-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81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韩孝永;王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38/12 | 分类号: | C22C38/12;B21B37/00;C21C5/35;C21C7/1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闫彪;何朝旭 |
地址: | 210039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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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适合 高寒 地区 使用 强度 结构钢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适合高寒地区使用的高强度结构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钢含有的成分和各成分质量百分比含量为:C:0.12~0.2%、Si:0.3~0.6%、Mn:1~1.7%、P≤0.015%、S≤0.01%、Nb:0.03~0.06%、V:0.04~0.12%、Ni:0.3~0.7%,余量为铁和不可避免的杂质元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强度结构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钢在热轧中采用粗轧和精轧二阶段控轧;所述粗轧结束温度为1000℃~1100℃,所述精轧开轧温度为900℃~950℃,所述精轧结束温度为820℃~880℃,所述精轧阶段压缩比大于8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高强度结构钢,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钢在热轧中采用的连铸板坯加热温度为1180℃~1230℃,所述粗轧为5道次连轧,所述精轧为7道次连轧,所述精轧后卷取温度为500℃~600℃。
4.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强度结构钢的生产方法,包括依次采用铁水预脱硫工序,转炉顶底复合吹炼工序,吹Ar站(或LF炉)底吹Ar搅拌工序,RH炉进行成分微调和真空循环脱气处理工序,全程吹Ar保护浇铸的连铸工序以及热轧工序;所述热轧工序采用粗轧和精轧二阶段控轧,粗轧结束温度为1000℃~1100℃,精轧开轧温度为900℃~950℃,精轧结束温度为820℃~880℃,精轧阶段压缩比大于8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轧工序中,连铸板坯加热温度为1180℃~1230℃,粗轧为5道次连轧,精轧为7道次连轧,精轧后卷取温度为500℃~600℃。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轧工序中,精轧后的层流冷却阶段采用后段冷却;所述底吹Ar搅拌的时间大于5分钟,所述真空循环脱气的时间大于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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