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CCD自动对焦系统的激光切割机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13592.4 | 申请日: | 2011-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893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金朝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04 | 分类号: | B23K26/04;B23K26/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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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ccd 自动 对焦 系统 激光 切割机 | ||
1.一种带有CCD自动对焦系统的激光切割机,包括有机头、升降台、竖立导轨和工作台,机头装于升降台上,升降台可移动地与竖立导轨连结,机头上有激光头、振镜和聚焦镜,振镜和聚焦镜配合对激光束进行聚焦,移动升降台使激光束的焦点正对工作台上的加工点,用聚焦后的激光束进行切割加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CCD相机4、校验板和CPU控制系统,所述CCD相机4装于升降台上,所述校验板装于工作台6,CCD相机4与CPU控制系统电连结将相机内存卡中所拍校验板上的图象发送到CPU控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CCD自动对焦系统的激光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是真空辅助吸附平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有CCD自动对焦系统的激光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CPU控制系统包括图象处理模块和清晰度评价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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