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草除灵和精吡氟禾草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16635.4 | 申请日: | 2011-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176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杨征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78 | 分类号: | A01N43/78;A01N43/40;A01N25/04;A01P13/00 |
代理公司: | 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 33220 | 代理人: | 张谦 |
地址: | 312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草 精吡氟 禾草 灵复配 除草剂 悬浮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草除灵和精吡氟禾草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属于农药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农药制剂逐步向安全化、环保化、水基化发展,农药悬浮剂由于具有以下优点①无粉尘危害,对操作者和环境安全;②以水为分散介质,没有由有机溶剂产生的易燃和药害问题;③与可湿性粉剂相比,允许选用不同粒径的原药,以便使制剂的生物效果和物理稳定性达到最佳;④液体悬浮剂在水中扩散良好,可直接制成喷雾液使用;⑤比重大,包装体积小。⑥悬浮剂的分散性和展着性都比较好,悬浮率高,粘附在植物体表面的能力比较强,耐雨水冲刷,因而药效较可湿性粉剂显著且也比较持久。⑦具有粒子小、活性表面大、渗透力强、配药时无粉尘、成本低、药效高等特点。并兼有可湿性粉剂和乳油的优点,可被水湿润,加水稀释后悬浮性好。农药悬浮剂是以后农药剂型运用中的一种用量较大的剂型。
精吡氟禾草灵化学名称:(R)-2-{4-[(5-三氟甲基吡啶-2-基)氧基]苯氧基}丙酸丁酯。用于多种阔叶作物田,防除杂草有特效,属苗后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能防除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画眉草、千金子、野燕麦、雀麦、大麦、狗牙根等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对芦苇有特效。
目前国内登记的精吡氟禾草灵制剂主要是单剂乳油和与其它杀菌剂复配的乳油,未见与草除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
草除灵,化学名称: 4-氯-2,3-二氢-2-氧化-4,3-苯并噻唑-3-基乙酸乙酯,是一种专效性芽后传导性除草剂,施药后植物通过叶片吸收输导到整个植物体,作用方式同2甲4氯丙酸,只是药效发挥缓慢。敏感植物受药后生长停滞,叶片僵绿,增厚反卷,新生叶扭曲,节间缩短,最后死亡,与激素类除草剂症状相似。在耐药性植物体内降解成无活性物质。用于油菜田防除猪殃殃和繁缕,对油菜安全,对阔叶杂草有效。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在土壤中易降解,对后茬作物安全。
目前国内登记的草除灵制剂主要是单剂乳油、悬浮剂与其它农药的复配的乳油、悬浮剂,未见与精吡氟禾草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
目前上述两种农药的单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已经产生抗药性,药效较以前下降很多,防治成本也明显增加。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草除灵和精吡氟禾草灵单剂产品的缺陷,提供一种药效好、抗药性小的草除灵和精吡氟禾草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草除灵和精吡氟禾草灵复配的除草剂悬浮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组分配制而成:在草除灵的含量为95%、精吡氟禾草灵的含量为98%的情况下,草除灵0.1%~40%,精吡氟禾草灵0.1%~40%,消泡剂0.1%~2%,润湿剂0.5%~20%,分散剂0.5%~20%,防冻剂0.1%~4%,增稠剂0.1%~5%,PH值调节剂0.1%~4%,稳定剂0.1%~10%,渗透剂0.1%~5%,余量为去离子水。
所述草除灵的重量百分比的比例为10%~40%,精吡氟禾草灵的重量百分比的比例为10%~40%。
所述消泡剂的重量百分比的比例为0.2%~1.5%,消泡剂为有机硅酮、硅油类、聚醚类、C10~20饱和脂肪酸类、C8~10脂肪醇类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如AntifoamTS、Tegomer V-Si 4042、ZBH-305B、十二碳酸、十六碳酸等。AntifoamTS为上海旭化贸易有限公司的产品。Tegomer V-Si 4042为德国德固塞公司的产品。ZBH-305B为青岛中宝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
所述润湿剂的重量百分比的比例为0.5%~4%,润湿剂为烷基萘磺酸盐、脂肪酰胺N-甲基牛磺酸盐、烷基磺酸盐、烷基芳基聚氧乙烯醚硫酸盐、脂脂肪醇聚氧乙烯醚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如十二烷基硫酸钠、拉开粉、十二烷基硫酸钡、MorwetEFW、TERWET1004等。MorwetEFW为阿克苏·诺贝尔(AKZO NOBEL)公司的产品。TERWET1004选用上海传信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16635.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开敞式水下混凝土检修装置的排底水系统
- 下一篇:干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