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110126804.2 | 申请日: | 2011-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522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饶文辉;沈季;刘沐;郭红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叶树明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字幕机 外界 通信协议 设计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字幕、图像处理等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方法。
背景技术
设备与设备之间的交互需要遵循交互规律,在字幕机与其他外围设备的集成过程中,存在很多种交互情况。从字幕机与字幕机、字幕机与编单到字幕机与播出,每两两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可能采用的协议方式,再加上特定设备供应商不同,协议的使用也会存在一些差异。在目前的字幕机开发中,很多公司在推出一套主流系统软件之后,还需要在其基础之上做很多二次开发,用于满足不同用户各种不同的使用要求。设备之间的交互就是在这一环节基础之上产生的衍生功能,而在实际使用中,开发工作往往都是根据实际的项目需要来实现设备之间的交互功能。为此,有必要提出一种统一的交互协议,用来标准字幕机与其他设备之间的交互行为,同时协议要简洁易用,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方法,字幕机与外界的交互可以概述成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交互方式,二是交互内容,通过分别对交互方式和交互内容设计通信协议,实现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本发明设计的通信协议简洁易用,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具体方法如下:
对两种交互方式分别设计通信协议,所述两种交互方式为串口传输方式和TCP/IP传输方式;
对五种交互内容分别设计通信协议,所述五种交互内容为问询式内容、文件式内容、序列化的内存内容、各种状态以及播出结果和控制式内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发明一种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字幕机与外界通信协议的设计方法,如图1所示,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字幕机与外界的交互可以概述成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交互方式;二是交互内容。交互方式主要有两种:1、串口传输;2、TCP/IP,在内容上,我们可以大致地分成5种类型:1、问询式内容;2、文件式内容;3、序列化的内存内容;4、各种状态以及播出结果;5、控制式内容。
首先对两种交互方式分别设计通信协议,详细设计如下:
1、对串口传输设计通信协议。串口传输方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并且可以跨越局域网网段,但是传输速率比较小,常被考虑使用在对病毒防护安全级别比较高的播出端。
故设计为:采用5个不同的端口实现通信功能,COM1端口用来传输问询式内容,COM2端口用来传送文件,COM3端口传送内存数据,COM4端口用来传送各种状态,COM5端口用来控制系统运行。
2、对TCP/IP传输设计通信协议。TCP/IP传输方式要求交互的设备在一个局域网内,保证他们之间的网络连接正常,传输速率快,是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
故设计为:采用5个不同的端口实现通信功能,15110端口用来传输问询式内容,15111端口用来传送文件,15112传送内存数据,15113用来传送各种状态,15114传输各种控制命令。
再对五种交互内容分别设计通信协议,详细设计如下(根节点为CGRoot):
设计节点信息;
设计传输命令;
设计具体传输方法。
以问询式内容为实施例,具体说明。
1、节点信息。
机器运行状态,节点信息有:
问:
CGSysType:属性有type(机器类型:播出机、编单机等)
CGSysInfo:属性有name(名称),ip(地址)
CGSourceInfo:属性name,ip(发起问题的机器信息)
答:
ackCGSysType:
ackCGSysInfo:
ackCGSysState:属性有state
表单播出状态,节点信息有:
问:
CGListType:属性有type(栏目表,手动表,定时表)
CGSourceInfo:属性name,ip(发起问题的机器信息)
答:
ackCGListType:
ackCGListState:属性有:state(表单是否在播)
之后再向发起问题的机器发送状态详细信息
文件状态,节点信息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2680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