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30149.8 | 申请日: | 2011-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92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黄啸川;何益宾;江孟声;王怡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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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电子 装置 | ||
1.一种手持式电子装置,包括:
机体;以及
按键排列,配置在该机体上,且包括多个按键,
其中该按键排列为一QWERTY按键排列,该些按键适于在使用者单手或双手执持该机体时能受到使用者的左或右大拇指所触压,该些按键包括多个字母按键,且该些字母按键具有两种以上不同的尺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按键的尺寸为该按键的面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按键的尺寸为该按键的高度。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些字母按键的尺寸正比于该些字母按键的使用频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字母按键的尺寸为该字母按键的面积。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字母按键的尺寸为该字母按键的高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些按键排列成多个横排及多个纵排,该同一纵排的该些按键的尺寸大于该相邻同一纵排的该些按键的尺寸。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同一横排的该些按键直线状地排列,且该同一纵排的该些按键锯齿状地排列。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按键的尺寸为该按键的面积。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按键的尺寸为该按键的高度。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些按键排列成两个内外圈,且该内圈的字母按键尺寸大于该外圈的字母按键尺寸。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字母按键的尺寸为该字母按键的面积。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字母按键的尺寸为该字母按键的高度。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且该些按键排列于该按键区。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包括第一次机体及第二次机体,该第一次机体可运动地连接至该第二次机体,以与该第二次机体相互展开或闭合,该第一次机体具有显示区,该第二次机体具有按键区,该些按键排列于该按键区,且在该第二次机体相对于该第一次机体展开的状态下,该按键区相邻于该显示区。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且该些按键排列成四个横排于该按键区。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该些按键排列成多个横排于该按键区,该些横排之一的最左端的该按键标示有Q字母,且该些横排的另一的最左端的该按键标示有A字母。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该些按键排列于该按键区,最左端的该按键与该机体的左侧缘之间的距离介于1毫米至20毫米。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该些按键排列成多个横排于该按键区,且该些横排的宽度介于100毫米至160毫米。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其中该机体具有显示区及与该显示区相邻的按键区,该些按键排列成多个横排于该按键区,且该显示区及该按键区在该机体上的纵向宽度的比值介于1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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