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火复合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32873.4 | 申请日: | 2011-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67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张添杰;吴国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69/00 | 分类号: | C08L69/00;C08L27/18;C08K5/42;C08K7/14;C08K3/3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1306 | 代理人: | 陆鑫;高雪琴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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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火 复合材料 | ||
1.一种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包含:
一聚碳酸酯,其成份比例为100重量份;
一磺酸盐阻燃剂,其成份比例为0.1~5.0重量份;以及
一玻璃纤维材料,其成份比例为5~50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选自由全氟烷基磺酸碱金属盐、以及全氟烷基磺酸铵盐所组成的群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为全氟烷基磺酸C1-C6铵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为全氟丁基磺酸钾或3-苯磺酰基苯磺酸钾。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进一步包含有一聚四氟乙烯,其成份比例为0.2~2.0重量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进一步包含有一无机硅酸盐层状材料,所述无机硅酸盐层状材料成份比例范围为1至20重量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玻璃纤维材料成分比例为11~42重量份。
8.一种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包含:
一聚碳酸酯,其成份比例为100重量份;
一磺酸盐阻燃剂,其成份比例为0.1~5.0重量份;
一玻璃纤维材料,其成份比例为5~50重量份;以及
一聚四氟乙烯,其成份比例为0.2~2.0重量份;
藉此,经一垂直燃烧试验后至少合乎UL 94 V0等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选自由全氟烷基磺酸碱金属盐、以及全氟烷基磺酸铵盐所组成的群组。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为全氟烷基磺酸C1-C6铵盐。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所述磺酸盐阻燃剂为全氟丁基磺酸钾或3-苯磺酰基苯磺酸钾。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防火复合材料,其特徵在于,进一步包含有一无机硅酸盐层状材料,所述无机硅酸盐层状材料成份比例为1至2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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