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监控系统及其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35309.8 | 申请日: | 2011-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01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李后贤;李章荣;罗治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02 | 分类号: | G08B2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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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 系统 及其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监控系统及使用方法,尤其是关于一种用以监控被监控对象的监控系统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用以监控特殊被监控对象的电子监控装置(例如电子脚镣等)一般仅具有在有限的时间内实行监控的功能,例如实行宵禁(即仅在夜间起到监控作用)。若被监控对象在预定监控时间之外再度犯罪,则警方及周围群众均难以及时察觉并作出相应对策。另外,现有监控装置一般仅能对被监控对象本人及处于其周围较近处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实现居家监控或者监狱外一定活动范围内监控(指限制被监控对象于住家、劳改场所等一定距离内活动,若被监控对象越过上述预设活动范围则发出警示),但目前尚缺少一种监控范围较大的监控系统,能够让执法部门对数量较多的被监控对象进行集体监控,及时获知被监控对象是否具有再度犯罪或出逃的倾向,并让处于事故多发区的一般民众也可能及时获知自身是否处于被监控对象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中。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供一种监控效果较佳的监控系统。
另,还有必要提供一种上述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一种监控系统,应用于电子监控装置,该电子监控装置穿戴于被监控对象上,该监控系统还包括主机以及连接至主机的用户端设备,所述电子监控装置监控被监控对象的相关参数,所述主机根据电子监控装置监测到的相关参数判断被监控对象是否具侵害他人的倾向,以及时警示相关人员确认并制止侵害行为,用户端设备根据电子监控装置监测到的被监控对象位置确定用户周围一定距离内是否存在被监控对象,并在用户周围一定距离内存在被监控对象时警示用户。
一种上述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电子监控装置监测被监控对象的位置以及生理参数变化;主机根据电子监控装置监测到的位置以及生理参数判断被监控对象是否具有侵害他人的倾向;主机根据被监控对象是否具有侵害他人的倾向而警示相关人员确定并制止犯罪行为;用户端设备判断使用者周围一定距离内是否存在被监控对象;用户端设备根据使用者周围一定距离内是否存在被监控对象确定是否警示使用者。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提供的监控系统可通过被监控对象的当前位置以及生理参数变化确定其是否有脱逃或者对他人造成危害的倾向,以便及时确认并阻止其行为。另,该监控系统的用户端设备可及时获知周围一定距离内有无具有犯罪记录的被监控对象活动或者可能带来人身伤害隐患的被监控对象,以便该用户端设备的使用者及时作出规避或防御行动。显然,本发明的监控系统不仅使相关人员能够及时确认被监控对象的动向,而且使得特殊情况下,如处于事故多发区的普通民众经授权后也能及时获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控效果较佳,使用更为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监控系统较佳实施例的应用环境图。
图2是本发明监控系统较佳实施例的功能模块图。
图3是本发明监控系统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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