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凝土强效剂以及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40201.8 | 申请日: | 2011-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86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1 |
发明(设计)人: | 胡鉴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基业长青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4/38 | 分类号: | C04B24/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14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凝土 强效 以及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材料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混凝土强效剂。
背景技术
混凝土是一种由胶凝材料(如水泥)、水和骨料等按适当比例配制,经混合搅拌,硬化成型的一种人工石材。
由于混凝土具有原料丰富,价格低廉,生产工艺简单,抗压强度高,耐久性好,强度等级范围宽等特点。因而其是目前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造船业、机械工业、海洋的开发、地热工程等行业的一种重要的材料。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混凝土强效剂,其有利于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混凝土强效剂的使用方法,其应用在混凝土的凝结中有利于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混凝土强效剂,其由混凝土早强剂、淀粉、木质素磺酸纳以及填充料组成。
可选地,其中所述组分的重量配比如下:
早强剂8%~14%,淀粉5%--10%,木质素磺酸纳5%~15%,填充料10%~25%。
可选地,所述早强剂为三乙醇胺。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混凝土强效剂的使用方法,包括:
在混凝土中,依次加入混凝土早强剂、木质素磺酸纳以及填充料反应;
在所述反应物中加入淀粉,搅拌发生缩合反应。
可选地,在混凝土中,具体按照以下的重量配比依次加入所述混凝土早强剂、木质素磺酸纳以及填充料:
早强剂8%~14%,木质素磺酸纳5%~15%,填充料10%~25%;
在所述反应物中具体按照以下的重量配比加入所述淀粉:淀粉5%--10%;
其中所述重量配比的参照为所述早强剂、木质素磺酸纳、填充料、淀粉的总重量。
由上可见,应用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由于淀粉与木质素磺酸纳结合产生磺化,比单纯加入木质素磺酸纳的磺化更加明显,两者结合后含有大量的不饱和健产生较大的吸附力,提高了减水剂强化水泥的功能。
再依次加入三乙醇胺及填充料结合后,加速水泥水化速度,促进水泥混凝上土期强度的发展;既具有早强功能,又具有一定减水增强功能。
而本发明人在试验中发现三乙醇胺是掺入水泥棍凝土中,在水泥水化过程中起催化剂的作用,它能够加速C3A的水化和钙矾石的形成,同时对混凝土后期强度也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综上,应用本技术方法有利于提高混凝土的强度、提高混凝土匀质、能延长混凝土使用寿命等诸多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在此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以及说明用来解释本发明,但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混凝土强效剂,其主要由混凝土早强剂、淀粉、木质素磺酸纳以及填充料组成。其中填充料可以但不限于为现有技术中采用的各种填充料,比如:沥青、粉煤灰等等。
其中,本发明人经过试验发现早强剂可以提高混凝土早期强度,可以加速水泥水化速度,促进混凝上早期强度的发展。
本发明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木质素磺酸纳(sodium ligninsulfonate)是一种天然高分子聚合物,具有很强的分散性,由于分子量和官能团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程度的分散性,能吸附在各种固体质点的表面上,可进行金属离子交换作用。也因为其组织结构上存在各种活性基,因而能产生缩合作用或与其他化合物发生氢键作用。
而在本发明中,淀粉可以与木质素磺酸纳结合产生磺化,比单纯使用木质素磺酸纳的磺化更加明显,两者结合后含有大量的不饱和健,产生较大的吸附力,有利于大大提高了本混凝土强化剂强化水泥的功能。
在进行本发明强化剂的使用时,可以在混凝土中,依次加入混凝土早强剂、木质素磺酸纳以及填充料使其发生反应,然后在反应物中加入淀粉,搅拌发生缩合反应(又称脱水反应)。
由上可见,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由于淀粉与木质素磺酸纳结合产生磺化,比单纯加入木质素磺酸纳的磺化更加明显,两者结合后含有大量的不饱和健产生较大的吸附力,提高了减水剂强化水泥的功能。
再依次加入三乙醇胺及填充料结合后,加速水泥水化速度,促进水泥混凝上土期强度的发展;既具有早强功能,又具有一定减水增强功能。
而本发明人在试验中发现三乙醇胺是掺入水泥棍凝土中,在水泥水化过程中起催化剂的作用,它能够加速C3A的水化和钙矾石的形成,同时对混凝土后期强度也有比较明显的提高。
在本实施例中,该混凝土强效剂的重量百分配比可以但不限于如下:采用以下的配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基业长青化工有限公司,未经广州基业长青化工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40201.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