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投影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42074.5 | 申请日: | 2011-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98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阎立;陈信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56 | 分类号: | G03B21/56;G03B21/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县汐***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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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投影幕 | ||
1.一种便携式投影幕,该便携式投影幕包括:
一便携式投影幕本体;
至少一支撑部,该至少一支撑部设置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的一侧,该至少一支撑部包括一折叠部,其中该折叠部具有一弯折状态;
至少一第一固定件,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位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上;以及
至少一第二固定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位于该折叠部上,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可分离式地与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连接;其中当该折叠部处于该弯折状态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与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连接,且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藉该至少一支撑部站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还包括:
至少一滑轨,该至少一滑轨位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上;以及
至少一滑动件,该至少一滑动件位于该折叠部上,该至少一滑动件可滑动地位于该滑轨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还包括至少一第三固定件,位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上;其中该折叠部还包括一平整状态,当该折叠部处于该平整状态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与该至少一第三固定件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该至少一支撑部还包括一挡止部,该挡止部位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的一侧,其中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位于该第三固定件与该挡止部之间。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其中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及该至少一第三固定件包括一磁吸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包括一磁性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可分离式地分别与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及该至少一第三固定件以磁力吸附连接。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其中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包括一磁吸件,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及该至少一第三固定件包括一磁性件,该至少一第二固定件可分离式地分别与该至少一第一固定件及该至少一第三固定件以磁力吸附连接。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其中该磁吸件为磁铁。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其中该至少一折叠部分别在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的左侧及右侧延伸形成。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其中当该折叠部处于该弯折状态时,该折叠部与该便携式投影幕本体呈现立体形状。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投影幕,还包括一把手,该把手设置于该支撑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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