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莲花提取物和乌梅提取物作为有效成分而具有抗氧化活性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58540.9 | 申请日: | 2011-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33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1 |
发明(设计)人: | 太美灵;文成浩;李成训;罗勇柱;蔡秉根;安顺爱;韩相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
主分类号: | A61K8/9789 | 分类号: | A61K8/9789;A61Q19/08;A61Q19/02;A61Q19/00;A61Q1/00;A61Q5/00;A61Q7/00;A61Q17/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曾旻辉,何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莲花 提取物 乌梅 作为 有效成分 具有 氧化 活性 皮肤 外用 组合 | ||
1.一种具有抗氧化活性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莲花提取物和乌梅提取物中的一种以上物质作为有效成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莲花提取物含量是组合物总重量的0.001~10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乌梅提取物含量是组合物总重量的0.001~10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物是将原料浸渍有机溶剂并提取后进行过滤、减压及浓缩后获取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溶剂是C1~C4的无水或含水酒精、丙酮、醋酸纤维、三氯甲烷、丙三醇、丙二醇及丙烯二醇中的一个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用于防止皮肤红斑或改善肤色。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用于防止皮肤老化。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剂组合物是选自由溶液、悬浊液、乳浊液、软膏、凝胶、霜、乳液、精华素、面膜、贴片、粉底、保湿油、粉、皂、含表面活性剂净化油、粉底霜、乳状液粉底霜、蜡状粉底、唇膏、生发油、洗发水、护发素、摩斯、生发剂或染发剂、水中油型、油中水型及喷雾等剂型组成的群中的化妆料组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外用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皮肤外用剂组合物是选自由粘合剂、软膏、乳液、凝胶、霜、贴片、喷雾、悬浊剂及乳剂等剂型组成的群中的药学组合物。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未经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58540.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手持式工具机和制造方法
- 下一篇:用于风力涡轮机叶片的扰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