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物料水再循环的海水淡化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81152.2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586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晨;洪增元;陈丽君;张月红;马超;王虹;宋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汽轮机厂辅机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10 | 分类号: | C02F9/10;C02F103/08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23109 | 代理人: | 毕志铭 |
地址: | 150090 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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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物料 再循环 海水 淡化 系统 | ||
1.一种物料水再循环的海水淡化系统,所述海水淡化系统包括海水淡化末效蒸发器(1)、海水淡化末效凝汽器(2)、物料水输送泵(3)、物料海水进水管(5)、物料海水出水管(6)和第一物料海水输送管(7),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淡化系统还包括物料水再循环变频水泵(4)和第二物料海水输送管(8),所述海水淡化末效蒸发器(1)的蒸汽出口与海水淡化末效凝汽器(2)的蒸汽入口连通,所述物料海水进水管(5)的出水口与海水淡化末效凝汽器(2)的入水口连通,所述物料海水出水管(6)的进水口与海水淡化末效凝汽器(2)的出水口连通,所述第一物料海水输送管(7)的一端与物料海水出水管(6)连通,所述第一物料海水输送管(7)的另一端与海水淡化末效蒸发器(1)的入水口连通,所述物料水输送泵(3)设置在第一物料海水输送管(7)上,所述第二物料海水输送管(8)的一端与物料海水出水管(6)连通,所述第二物料海水输送管(8)的另一端与物料海水进水管(5)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物料水再循环的海水淡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淡化系统还包括淡化后产品水管(9),所述淡化后产品水管(9)的一端与海水淡化末效蒸发器(1)的产品出口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物料水再循环的海水淡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海水淡化系统还包括蒸汽凝结产品水管(10),所述蒸汽凝结产品水管(10)的一端与海水淡化末效凝汽器(2)的产品出口连通,所述蒸汽凝结产品水管(10)的另一端与淡化后产品水管(9)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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