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86996.6 | 申请日: | 2011-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826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21 |
发明(设计)人: | 李兆君;范菲菲;梁永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9K17/14 | 分类号: | C09K17/14;B09C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0 | 代理人: | 余功勋 |
地址: | 10008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抗生素 降解 促进剂 及其 制备 方法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化学制剂领域,涉及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在土壤中促进抗生素降解的应用。
背景技术
抗生素在世界上的使用极其普遍,但多数抗生素在人和动物机体内不能够被完全代谢,以原形和活性代谢产物的形式通过粪便排到体外。排出体外后的抗生素代谢物仍然具有生物活性,而且能够在环境中进一步形成母体。抗生素进入环境后会影响环境中的微生物,富集于植物体内,进入水体中,最终对人类和动物带来危害。
现有研究表明抗生素进入环境后,一般经过吸附、水解、光降解和微生物降解等过程。不同的抗生素在水体或土壤中具有不同的降解率。以土壤为例,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和磺胺类可在土壤中残留8个月以上。0.1mg/kg阿维菌素在土壤中的半衰期为14d~28天,350mg/kg阿维菌素的半衰期为28~56天;红霉素的半衰期为11.5天,30天后活性仍有97%的。Michael等研究了大环内酯抗生素在土壤中的有氧生物降解,实验结果表明在实验期间的120天内,温度控制在20℃时,红霉素在土壤中的降解半衰期是20d,而罗红霉素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几乎不降解。
中国专利申请中公开了“利用可见光照射降解水中土霉素的方法(CNA101125692)”,采用光强为7000-12000Lx的可见光对含有土霉素的水体进行照射处理1.5-10h,土霉素降解。尽管光照有助于抗生素的降解,但采用光照的方法对降解抗生素难度较大,尤其是亚表层的土壤采用光照方法降解抗生素,不具有实用价值。
有机肥在农业上长期使用,但以有机肥作为原料来制取提取液,作为土壤中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尚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提供一种新型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使用市售的有机肥作为原料,经过低温提取的可溶性有机碳溶液,对抗生素有较好的降解促进效果。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抗生素降解促进剂,由有机肥与水按1∶3-10的重量份混合后离心获得的上清液组成。
优选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是由有机肥与水按1∶3-10的重量份混合后低温离心获得的上 清液组成。
低温可为4℃。
更优的有机肥与水的重量份比为1∶5
所述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将有机肥与水混合后,按下述方法制备:
A、在水平振荡机上振荡10-14个小时,
B、在高速离心机上4℃离心25-35分钟,
C、离心获得的上清液用无菌微孔滤膜过滤获得滤液,滤液为抗生素降解促进剂。
更进一步,获得滤液后,滤液在4℃低温下保存。
一种抗生素降解促进剂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将有机肥与水混合;
B、在水平振荡机上振荡10-14个小时;
C、在高速离心机上4℃离心25-35分钟;
D、离心获得的上清液用无菌微孔滤膜过滤获得滤液,滤液为抗生素降解促进剂。
所述水平振荡机的振荡速度为200r/min。
所述高速离心机的离心速度为12500r/min。
所述无菌微孔滤膜为0.45μm无菌微孔滤膜。
所述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在土壤中降解抗生素的应用。
所述抗生素为土霉素。
所述土壤为潮土、黑土或红壤。
所述促进剂在土壤中降解抗生素的浓度为400mg/kg-1600mg/kg。
所述土壤为经灭菌的土壤或没有经过灭菌的土壤。
更优的土壤为没有经过灭菌的土壤。
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能显著提高抗生素在土壤中的降解速度,能有效解决土壤抗生素的污染问题,且该抗生素降解促进剂使用有机肥和水作为原料,对土壤没有有害的影响,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其制备方法简单易行,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经灭菌的潮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图2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非灭菌的潮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图3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经灭菌的黑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图4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非灭菌的黑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图5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经灭菌的红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图6是本发明的抗生素降解促进剂对非灭菌的红土中的土霉素降解的影响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未经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186996.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