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89152.7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40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浅井孝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丽旺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 | 分类号: | G02F1/13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王安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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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备 液晶显示 面板 电子设备 | ||
1.一种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其液晶显示面板由:光源;引导光源的光的导光板;收容光源以及导光板的后底盘;通过导光板设置在与后底盘相对的位置上的光片;中框;显示图像的液晶盒;前挡板,作为主要构件而构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框上形成略呈T字形的嵌合卡止部,在所述前挡板形成所述嵌合卡止部所嵌插的切口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后底盘形成切取部,在中框上形成所述切取部所卡合的卡合孔。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后底盘形成卡合爪,在前挡板形成与所述卡合爪相卡合的卡合钩。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挡板由2个第一前挡板和2个第二前挡板四个部件所构成,该2个第一前挡板在后底盘以及中框的上部以及下部相卡合,且相互对称的边上形成为同一形状,该2个第二前挡板在所述后底盘以及所述中框的左右两侧部相卡合,且相互对称的边上形成为同一形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备液晶显示面板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挡板与后底盘一起用螺丝相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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