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半导体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01165.1 | 申请日: | 2011-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19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25 |
发明(设计)人: | 渊上敬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萨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1/07 | 分类号: | G06F11/07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孙志湧;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半导体器件 | ||
1.一种半导体器件,包括
算术和逻辑单元;
第一看门狗定时器,用于所述算术和逻辑单元的逃逸监视;
第二看门狗定时器,用于所述算术和逻辑单元的逃逸监视;以及
第一至第三诊断电路,其中
所述第一诊断电路监视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并产生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指示监视结果是否异常,
所述第三诊断电路监视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并产生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所述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指示监视结果是否异常,以及
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根据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来确定所述第一诊断电路是否异常,并根据所述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来确定所述第三诊断电路是否异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器件,其中
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根据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来确定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是否异常,并根据所述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来确定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是否异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导体器件,其中
所述第二诊断电路产生第一操作通知信号,所述第一操作通知信号指示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是否正常操作,以及
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和所述第三诊断电路中的至少一个根据所述第一操作通知信号来确定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是否异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半导体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至第三诊断电路的每个包括异常部分识别电路,
所述第二诊断电路监视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并产生第三诊断结果信号,所述第三诊断结果信号指示监视结果是否异常,
所述第一诊断电路产生第二操作通知信号,所述第二操作通知信号指示所述第一诊断电路是否正常操作,
所述第三诊断电路产生第三操作通知信号,所述第三操作通知信号指示所述第三诊断电路是否正常操作,以及
包括在所述第一至第三诊断电路的每个中的所述异常部分识别电路根据所述第一至第三诊断结果信号以及所述第一至第三操作通知信号来识别异常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半导体器件,其中,包括在所述第一至第三诊断电路的每个中的所述异常部分识别电路:
在未提供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正常提供所述第二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二或第三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处于异常,
在未提供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未提供所述第二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二或第三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处于异常,
在未提供所述第一诊断结果信号、未提供所述第二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二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异常时,确定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处于异常,
在未提供所述第三诊断结果信号、正常提供所述第一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一或第三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处于异常,
在未提供所述第三诊断结果信号、未提供所述第一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一或第三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二诊断电路处于异常,
在未提供所述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正常提供所述第三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一或第二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处于异常,以及
在未提供所述第二诊断结果信号、未提供所述第三操作通知信号、并且所述第一或第二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为正常时,确定所述第三诊断电路处于异常。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半导体器件,还包括:
第一至第三时钟源,其中
所述第一时钟源为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和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提供时钟,
所述第二时钟源为所述第一诊断电路和所述算术和逻辑单元提供时钟,以及
所述第三时钟源为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和所述第三诊断电路提供时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半导体器件,其中
所述第一诊断电路根据在来自所述第二时钟源的时钟被通知规定次数时,是否存在从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通知的计数,来确定所述第二看门狗定时器的监视结果,
所述第二诊断电路根据在来自所述第一时钟源的时钟被通知规定次数时,是否存在从所述第一诊断电路通知的计数,来确定所述第一诊断电路的监视结果,以及
所述第三诊断电路根据在来自所述第三时钟源的时钟被通知规定次数时,是否存在从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通知的计数,来确定所述第一看门狗定时器的监视结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萨电子株式会社,未经瑞萨电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0116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