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03583.4 | 申请日: | 2011-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9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周治平;黄志邦;张楠;李馨;王小平;王燕;黄秋菊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经济特区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B09B5/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谭志强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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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生活 垃圾 综合 处理 系统 | ||
1.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处理单元(1)、垃圾裂解单元(2)、后处理单元(3)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4),所述垃圾裂解单元(2)包括进料装置(21)和裂解炉(22),裂解炉(22)设置有加热装置,后处理单元(3)包括气固分离器(31)、冷凝装置(32)、可燃气处理装置(33)、生物质油储存装置(34)以及碳粉收集处理装置(35),前处理单元(1)的输出端经进料装置(21)连接到裂解炉(22)内,裂解炉(22)和气固分离器(31)的碳粉输出端与碳粉收集处理装置(35)连接,裂解炉(22)的气体输出端依次通过气固分离器(31)、冷凝装置(32)后连接到可燃气处理装置(33),可燃气处理装置(33)的输出端与加热装置相连,生物质油储存装置(34)的输入端与冷凝装置(32)连接,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4)的输入端与前处理单元(1)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处理单元(1)包括垃圾存储仓(11)和垃圾筛分系统(12),垃圾存储仓(11)内的生活垃圾经过垃圾筛分系统(12)后区分为可裂解物料和不可裂解物料,可裂解物料通过进料装置(21)进入裂解炉(22),不可裂解物料另行处理,垃圾存储仓(11)的渗滤液输出到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4)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气处理装置(33)包括气体净化器(331)和气体储存器(332),冷凝装置(32)处理后的气体通过气体净化器(331)后输出到气体储存器(332)中,气体净化器(331)和气体储存器(332)分别设置有向加热装置输出的供气回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粉收集处理装置(35)包括碳粉筛分装置(351)和碳粉储存装置(352),碳粉收集处理装置(35)接收的碳粉通过碳粉筛分装置(351)后输出到碳粉储存装置(352)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4)包括渗滤液池(41)和吸收除臭塔(42),渗滤液池(41)接收前处理单元(1)产生的渗滤液,渗滤液池(41)的输出端与吸收除臭塔(42)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渗滤液池(41)中设置有第一中空管道,所述加热装置所输出的废气通入到第一中空管道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综合处理系统还包括一锅炉(5),锅炉(5)中设置有第二中空管道,所述加热装置所输出的废气部分通入到第二中空管道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炉(22)的气体输出端和气固分离器(31)之间设置有水封装置(6)。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装置(21)包括一压缩室,垃圾经压缩室压缩后投入到裂解炉(22)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室设置有导水孔,压缩室通过导水孔与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4)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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