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长话单的计费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05584.2 | 申请日: | 2011-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60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沈杰;朱壮军;陈海波;候建卫;耿欣;刘浩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5/00 | 分类号: | H04M15/00;H04M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030002 山西省***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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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长话 计费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超长话单的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
根据预定规则将超过预定时长的通话记录切割成多个分话单,其中,每个分话单具有相应的截断标识;
获取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时间;
根据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时间、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其中,所述的计费要素包括需要计费要素和多计费要素;
根据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对每个分话单进行计费;
将具有所述相应截断标识的分话单进行合并,并对合并的分话单进行费用累计;
显示所述合并的分话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时间、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包括:
对于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
对于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包括:
通过如下公式获取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需要计费要素:
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需计费要素=trunc{(CurrD1+RateUnit-1)/RateUnit}
如果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与费率单位的求余运算结果为0,则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多计费要素为0,否则,通过如下公式获取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
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RateUnit-CurrD1%RateUnit
其中,trunc{}为向下取整操作,CurrD1为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RateUnit为费率单位,%为求余操作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包括:
通过如下公式获取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需要计费要素: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需计费要素=trunc{(CurrD2-leftD+RateUnit-1)/RateUnit}
如果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与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的差值、与费率单位的求余运算结果为0,则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为0,否则,通过如下公式获取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
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RateUnit-(CurrD2-leftD)%RateUnit
其中,trunc{}为向下取整操作,CurrD2为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RateUnit为费率单位,%为求余操作符,leftD为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多计费要素。
5.一种超长话单的计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置包括:
通话记录切割单元,用于根据预定规则将超过预定时长的通话记录切割成多个分话单,其中,每个分话单具有相应的截断标识;
计费时间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时间;
计费要素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时间、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其中,所述的计费要素包括需要计费要素和多计费要素;
计费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每个分话单的计费要素对每个分话单进行计费;
话单合并单元,用于将具有所述相应截断标识的分话单进行合并,并对合并的分话单进行费用累计;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合并的分话单。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计费要素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计费要素确定模块,用于对于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
第二计费要素确定模块,用于对于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根据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时间、费率单位、所述被首次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以及时长修正规则确定所述被后续处理的分话单的计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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