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06279.5 | 申请日: | 2011-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26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陈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超 |
主分类号: | A61K36/899 | 分类号: | A61K36/899;A61P2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2000 山东省济宁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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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干眼症 药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
背景技术
干眼症是指由于泪液的量或质的异常或泪液液体动力学异常引起的泪膜不稳定和眼表面损害,从而导致眼不适症状的一类疾病,临床表现为干涩感、异物感、烧灼感、痒感、畏光、眼红、视物模糊、视力波动及视疲劳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干眼的发生率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年轻化的趋势。
目前临床上多采用泪然滴眼液等来治疗干眼症。由于眼部的组织比较敏感,这些药物对于眼部组织的伤害比较大,而且常常会产生耐药性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干眼症的药剂,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的:
淡竹叶1~10份 焦三仙1~10份 白术1~5份
苍术1~5份 密蒙花1~10份 大黄1~5份
桔梗1~5份 菊花1~10份 当归1~10份
甘草1~10份 五味子1~10份 女贞子1~10份。
优选地,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的:
淡竹叶10份 焦三仙10份 白术3份
苍术3份 密蒙花10份 大黄5份
桔梗5份 菊花10份 当归5份
甘草5份 五味子10份 女贞子10份。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药剂为片剂、分散片、汤剂或滴眼剂。
本发明所述的药剂以纯中药配制,保持天然药物毒性小、疗效好的特性,疗效明确,可有效地治疗干眼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1本发明汤剂的制备
取淡竹叶100克、焦三仙100克、白术30克、苍术30克、密蒙花100克、大黄50克、桔梗50克、菊花100克、当归50克、甘草50克、五味子100克、女贞子100克,置于1000毫升水中,在100℃下加热回流2小时,过滤,得到滤渣和滤液。将所述滤液浓缩至500毫升,即得。
实验例
诊断标准:有眼干涩感、异物感、疲劳、眼红、畏光、烧灼感、眼酸胀、眼痛;泪液功能检查:泪液分泌试验I(SCHERMER I)<10mm,泪膜破裂时间(BUT)<10s。排除光天性无泪症、无泪腺、神经障碍大面积的眼表损害导致的泪腺管阻塞、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佩戴接触镜、近期有眼部手术或外伤史等。用药期间禁用全身性抗组胺、抗胆碱药物或其他眼科药物。
选取符合上述诊断标准的干眼症患者50例,其中男25例,女25例,平均年龄37岁。
服用实施例1中制备的汤剂,一日三次,每次50毫升。连续治疗一周为1个疗程。用药1周后进行复查。进行泪液基础分泌试纸试验Schirmer试验和泪膜破裂时间BUT的测定。
疗效评价标准:
治愈症状消失,角膜染色减少,Schinner试验多次测定>10mm/5min;
好转症状减轻,角膜染色减少,Schirmer试验多次测定泪液分泌量有所增加;
无效症状无改善,角膜染色无变化或增多Schirmer试验多次测定泪液的分泌未增加。
经检查,全部50例患者在进行治疗后均符合治愈的标准。
不良反应:50例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未出现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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