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灰指甲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2172.1 | 申请日: | 2011-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351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陈忠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忠和 |
主分类号: | A61K31/496 | 分类号: | A61K31/496;A61P17/00;A61P31/1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28 | 代理人: | 刘媖 |
地址: | 519060 广东省珠海市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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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灰指甲 药物 | ||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是由伊曲康唑和凡士林组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按照每10~20mg的伊曲康唑配10g凡士林的比例,混合均匀制成。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伊曲康唑为伊曲康唑粉剂。
4. 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灰指甲的药物是医学上认可的外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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