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2719.8 | 申请日: | 2011-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77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王周成;赵梓岑;严维力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大学 |
主分类号: | C23F3/03 | 分类号: | C23F3/03 |
代理公司: | 厦门南强之路专利事务所 35200 | 代理人: | 马应森 |
地址: | 361005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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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铝制品 化学抛光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其特征在于其原料组成为:
硫酸 110~166mL/L;
磷酸 382~466mL/L;
硼酸 2~3g/L;
钝化剂 10g/L;
抑雾光亮剂 60~130g/L;
柠檬酸 1~5g/L;
酒石酸 1~4g/L;
余量为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酸的质量百分比浓度为98%,所述磷酸的质量百分比浓度为8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钝化剂选自钼酸钠或钼酸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抑雾光亮剂按质量百分比的组成如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具体步骤为:
将各固体原料加入到水中,溶解后,依次加入磷酸和硫酸,待溶液冷却至室温后,转移至容量瓶中定容。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铝制品化学抛光液加热至95~110℃;
2)将干燥洁净的待抛光铝制品浸入铝制品化学抛光液中,处理30~100s后取出;
3)将取出的待抛光铝制品浸入硝酸出光25~120s,清洗,即完成对铝制品的抛光。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铝制品化学抛光液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所述硝酸的体积比浓度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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